1、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做好服务工作,不仅要遵守服务规范,还必须掌握____。
A、盈利的方法
B、挑选乘客的慧眼
C、滔滔不绝的表达能力
D、精湛的驾驶技术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一名合格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仅要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还必须具备精湛的驾驶操作技能。
2、如遇乘客乘坐出租汽车____去郊区或到运营区域外的目的地,需额外收取空驶费,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向乘客事先说明。
A、包车
B、双程
C、拼客
D、单程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如遇乘客乘坐出租汽车单程去郊区或到运营区域外的目的地,需额外收取空驶费、路桥通行费以及其他应由乘客承担的费用,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向乘客事先说明。
3、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做到端庄大方,举止文明。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一节:驾驶员服务要求可知,服务用语和言行举止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举止得体,不得在乘客面前有不文明行为和语言。
4、下列哪种行为属于服务禁忌?____
A、行车时接打手机
B、路桥通行费由乘客承担
C、征得乘客同意后拼客
D、提醒乘客勿将头伸出窗外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5、经测试,高于____的噪声会使人心情烦躁、疲倦,工作效率下降等,甚至引发头晕、失眠等病症。
A、30分贝
B、50分贝
C、60分贝
D、70分贝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三节:汽车环保知识可知,高于70分贝的噪声会使人心情烦躁、疲倦,工作效率下降等,甚至引发头晕、失眠等病症。
6、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按照____等原则处理。
A、立即停车,抢救伤员
B、保护现场,设立标记
C、如实反映,听候处理
D、服从指挥,撤离现场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立即停车,抢救伤员。2.保护现场,设立标记。3.及时报告,搜集旁证。4.紧急处置,防止扩大。5.如实反映,挺好处理。6.服从指挥,撤离现场。7.调解争议,服从管理。
7、首次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应当在____完成。
A、申请人常住地
B、申请人户籍所在地
C、首次申请考试的区域
D、申请人服务单位所在地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首次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在首次申请考试的区域完成。
8、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20分。
9、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____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A、书信
B、大字报
C、传真、电话
D、走访
答案:ACD
解释: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