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属于____。
A、车容车貌要求
B、车辆基本要求
C、服务标志要求
D、专用设施要求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车辆基本要求包括(1)车辆技术条件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国家汽车强制性检验要求;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符合《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车辆报废应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执行。(2)车辆应取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3)车辆应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核发的营运牌证。(4)车辆燃料消耗排放、内饰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5)车辆应按规定配置出租汽车标志顶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安全防范设施、消防材料等。
2、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在____等方面为乘客提供便利。
A、临时停车
B、停车等候
C、下车
D、适当超载核定人数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满足便民的服务需求主要包括(1)临时停车的便利。(2)停车等候的便利。(3)下车便利。
3、上路运营的出租汽车必须设置____。
A、广告标志
B、真皮座套
C、倒车雷达
D、服务标志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未按规定设置服务标志的出租汽车不得上路运营,否则将被依法处罚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
4、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有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等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有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等行为。
5、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向同意合乘的乘客分别收取单独运送时产生的车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有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等行为。
6、驾驶出租汽车直线行驶,转向突然失控,正确的应急处置方法有____。
A、松抬加速踏板
B、根据情况,使用驻车制动器辅助制动
C、缓踩制动踏板
D、紧急制动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若车辆和前方道路情况允许保持直线行驶时,不可使用紧急制动;高速行驶的车辆,在转向失控的情况下使用紧急制动很容易造成翻车,应立即松抬加速踏板,抢挂低速档(俗称抢挡),减速,均匀而用力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进行辅助制动,当车速明显减弱时,轻踏制动踏板,让车辆缓慢平稳地停下。(2)当未安装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的车辆已偏离直线行驶方向,事故已经无可避免时,应果断地连续踩踏制动踏板,使车辆尽快减速停车,尽量缩短停车距离,减轻撞击力度。(3)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对道路上其他通行的车辆及行人发出示警信号,如开启危险报警闪灯、鸣喇叭或打手势等。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城外区域发现乘客有可疑迹象时,要注意路边是否有报警点、派出所或政府其他相关部门。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遇形迹可疑的人租车,驾驶员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要从其言行举止、衣貌特征中发现问题,疑点显著的,要设法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如可疑人员至中途下车,要记清其上下车地点,行走方向,然后拨打110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警。
8、磨合期车辆减载行驶一般按额定载荷减____运行。
A、5%~8%
B、10%~13%
C、15%~18%
D、20%~25%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随时掌握仪表和警示信号的动态,听察异响,坚持日常检查,及时紧固松旷部位,减裁(一般按额度载荷减20%~25%)、限速运行。
9、制动跑偏的原因有车架变形、前轴移位、前束不合要求、转向机构松旷及两前钢板弹簧弹力不等。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车辆跑偏的原因:左右两前轮胎的气压不等、轮毂轴承预紧度不等;单边制动拖滞,前轮定位不确定;前悬架两侧减振弹簧弹力不等或减振器工作性能存在比较大差异;车辆两侧轴距不相等。
10、机动车安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的方法是____。
A、按原来车速行驶
B、减速或停车观察
C、加速尽快通过
D、紧随前车行驶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一节:交通安全规则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一节: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