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该做到____。
A、不吸烟、不接打电话
B、无人监管时将垃圾抛出车外,保持车内整洁
C、根据个人意愿收听广播节目
D、摇下车窗玻璃后吸烟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驾驶员驾车时,不得吸烟、接打手机、用车载电台聊天、向车外吐痰、乱扔废弃物。同时,要劝阻乘客车内吸烟、将头手伸出窗外、乱扔废弃物等不安全或不文明行为。
2、灯光、喇叭、仪表是否正常有效是车辆安全检视的重要内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出车前,应(1)检查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应特别关注气压表、冷却液温度表读数是否打到行驶要求;(2)检查灯光是否正常;(3)检查喇叭是否能正常使用。
3、驾驶出租汽车通过桥梁时,驾驶员应该____。
A、注意桥头的交通标志和提示
B、观察交通情况,在条件允许时安全通过
C、道路条件允许时超速行驶
D、尽量避免在窄桥上会车、制动和停车
答案:AB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通过隧道、涵洞、桥梁时,严格按照限速交通标志规定的车速行驶,严禁超速、超车或变更车道,要及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近光灯,不得随意停车。
4、夜间会车时,当距对向来车100米以外时,及时改用近光灯。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在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内时,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防炫目灯。以免使对方驾驶员的眼睛因强光照射而看不清周围事物;如果对面来车在相距150米以内时没有关闭远光灯,则应继续变换远、近光灯示意;当对方车辆仍不改用近光灯时,千万不要直视对面来车的灯光,此时应及时减速靠右行驶或停车让行,千万不要与其赌气。
5、驾驶出租汽车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减速,急转转向。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在车速低时发生紧急情况,要判断能否利用转向避开前方障碍物。在道路交通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转向规避撞车,同时制动减速,但切忌急转方向。(2)车速较高时发生紧急情况,切忌急转方向避让,应迅速制动减速,使车辆在碰撞前处于停止或低速行进状态,以减小碰撞损坏程度。高速时急转方向,极易造成车辆侧滑相撞或在离心力作用下倾翻的事故。
6、发生有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保护现场时,驾驶员应该____。
A、标记车辆、伤员位置
B、标围封闭现场
C、遇雨雪等自然现象可能对现场造成破坏时,对尸体、血迹、制动印痕及现场散落物等进行遮盖
D、清理干净现场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为了使公安交管部门准确勘察现场,为分析事故原因提供确切的资料,驾驶员应在不妨碍抢救伤员的情况下,尽力保留事故现场。不得清理现场。
7、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仍需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8、申请从业资格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持其从业资格证及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到____申请注册。
A、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B、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C、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D、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申请从业资格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持其从业资格证及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注册。
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他在刑满释放后可以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一节:交通安全规则可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