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王驾驶出租汽车经验丰富,可以不按规定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这种做法不违背职业道德要求。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加强修养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一方面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另一方面要求主动学习,实现自我增值。
2、出租汽车驾驶员如何处理轻微服务纠纷____。
A、要宽容大度,得理让人
B、要以理服人,语气尽量温和委婉
C、要尊重乘客的意见和人格,不固执己见
D、求同存异,保持平和,留有余地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处理轻微纠纷的方法(1)宽容大度,得理让人,给乘客留情面。(2)以理服人,再不能满足乘客的不合理要求时,要讲道理,说服对方。语气尽量温和委婉,让乘客易于接受。(3)尊重乘客的意见和人格,不固执己见。(4)求同存异,双方保持心平气和,留有余地。
3、在高速公路错过既定出口时,驾驶员可在____驶离。
A、原地掉头
B、下一出口
C、应急出口掉头
D、原地倒车
答案:B
解释:切勿在高速上进行倒车、调头、逆行等违章危险行为,这时非常危险的举动,可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4、服务禁忌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侵犯乘客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服务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5、驾驶员要根据车型控制装载量和车速,经常性的超载不但加大了爆胎的可能性,而且可能引发悬架变形和车身损坏。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严禁超载、超速行驶。驾驶员要根据汽车的型号来控制装载量和车速,经常性的超载不但加大了爆胎的可能性,而且还可能引起发悬架变形和车身损坏。
6、冬季车辆使用含酒精的防冻液起火,可立即用水浇泼起火部位,冲淡酒精防冻液的浓度,从而迫使火势减弱而熄灭。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三节:消防设施和故障车警告标志使用可知,冬季车辆防冻液着火,可立即用水浇泼着火部位,冲谈防冻液中酒精的浓度,迫使火势减弱或熄灭。
7、事故现场发现伤员呼吸中断后,要立即进行抢救,否则会由于缺氧而危及生命。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呼吸障碍的伤员,应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抢救,以防因缺氧而危及生命。
8、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5分。
9、机动车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____通行。
A、道路标志
B、交通信号灯的指挥
C、交通警察的指挥
D、道路标线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一节:交通安全规则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一节: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10、信访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
B、煽动、串联他人信访
C、扰乱公共秩序
D、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答案:ABCD
解释: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