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些项目属于出租汽车安全检视项目?____
A、轮胎气压及磨损是否正常,螺母有无缺失或松动
B、检查燃油量或燃气压力是否正常
C、检查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
D、检查车辆有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出车前,应(1)检查轮胎气压及磨损是否正常,螺母有无缺失或松动。(2)检查燃油量或燃气压力是否正常。(3)检查机油的油面高度和工作压力是否正常,配置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应检查液压油的油面高度。(4)检查冷却液液面高度是否正常。(5)检查后视镜是否清洁完好并进行调整。(6)检查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应特别关注气压表、冷却液温度表读数是否达到行驶要求。(7)检查刮水器工作是否正常。(8)检查灯光是否正常。(9)检查转向系统是否正常。(10)检查制动效能是否正常,配置缓速器的车辆应检查缓速器工作是否正常。(11)检查喇叭是否能正常使用。(12)冬季出车前检查除霜装置功能是否起作用。(13)检查暖风机或空调是否能正常工作。(14)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15)检查车辆有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16)检查故障车警告标志是否携带。(17)检查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电召服务设备等工作是否正常。
2、下列哪些路段禁止超车?____
A、交叉路口
B、单行路
C、铁路道口、隧道内
D、窄路、弯道
答案:ABCD
解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3、出现险情时,驾驶员应保持头脑清醒,情绪镇定是做好避险的先决条件。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行车中,紧急情况往往发生得比较为突然,驾驶员要沉着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心态,用最短的时间准确地作出分析和判断,并果断采取正确避险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4、炎热天气行车要注意防止发动机过热,一般要求不超过100℃。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温馨提示:天气炎热,车辆行驶中要注意防止发动机过热,驾驶员应随时留意水温表指示读数,一般不要超过95摄氏度,如果温度过高,要选择阴凉处停车降温,并可掀起发动机罩通风散热
5、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遇劫后,要注意自我保护,特别要注意____安全。
A、生命
B、财产
C、车辆
D、劫匪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遇劫后,要注意自我保护,在财产和生命安全面前,应首先考虑生命安全。
6、氧化性物质主要危险是氧化性、____、爆炸性、毒害性和腐蚀性。
A、易燃性
B、助燃性
C、放射性
D、挥发性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六节:危险品的识别与处置可知,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如过氧化二苯甲烷、过氧化乙基甲酮等。其主要危险是氧化性、助燃性、爆炸性、毒害性和腐蚀性。
7、收车后,驾驶员应视情况补充燃料、润滑油、冷却液和电解液。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主要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补给是指对汽车各部润滑油、燃油、冷却液、制动液、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
8、汽车处于中、高速或某一较高转速时,出现行驶不稳,严重时转向盘有振手的感觉,此故障属于____。
A、行驶摆头
B、行驶跑偏
C、转向沉重
D、制动跑偏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行驶摆头故障现象:汽车在中、高速或某一较高转速时,出现行驶不稳,严重时转向盘有振手的感觉。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____学时的继续教育。
A、72
B、54
C、27
D、18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