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收费中应该做到____。
A、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唱收唱付,打印发票
B、涉及电召费、路桥通行费等其他费用的,应讲清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乘客交付票据
C、收费完毕后,将空车待租标志灯竖起,计价器计费金额清零
D、即使装有刷卡设备,也可以坚持要求乘客给付现金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收费时,(1)车辆停稳后,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报清当次业务费用。打印的发票应完整、字迹清楚,交予乘客。在收费时,应唱收唱付,付费后向乘客道谢。装有刷卡的设备,应接受乘客刷卡付费要求。(2)涉及路桥通行费等其他费用的,应讲清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乘客交付票据。(3)收费完毕后,将空车待租标志竖起,计价器计费金额清零。
2、车辆发生侧滑时,驾驶员应立即____,同时向侧滑的一方转动转向盘,并及时回转修正方向。
A、拉紧驻车制动器
B、踏下加速踏板
C、踏下离合器踏板
D、松抬制动踏板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当制动、转向或擦撞引起车辆侧滑时,应立即松抬制动踏板,并迅速向侧滑的一方转动转向盘,并及时回转方向进行调整,修正方向后继续行驶;因转向或擦撞引起的侧滑,不可使用行车制动。
3、行车中制动突然失灵时,驾驶员要沉着镇静,握紧转向盘,____进行减速。
A、连续踩踏制动踏板
B、利用“抢挡”或驻车制动
C、迅速踏下离合器踏板
D、迅速熄火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制动失灵、失效时,要沉着冷静,握稳转向盘,立即松抬加速踏板,采取发动机制动,尽可能利用转向避让障碍物,同时利用驻车制动器或“抢挡”等方法,设法减速停车。下坡路制动突然失效时可利用路边障碍物、坡道可助减速或宽阔地带可迂回减速、停车。
4、驾驶出租汽车行驶中感到车身倾斜,并且倾斜随行驶时间的延长而加重时,一般情况下是一侧轮胎____。
A、爆胎
B、漏气
C、磨损
D、松动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行驶中车辆一侧轮胎漏气,会感到车身倾斜,倾斜程度随行驶时间的加长而加重,将导致车辆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5、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条件有____。
A、未造成人身伤亡
B、机动车损失在1000元以下
C、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D、一方当事人放弃权力
答案:A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
6、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____学时的继续教育。
A、72
B、54
C、27
D、18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7、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____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8、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9、出租车驾驶员有拒载,议价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情节严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其()。
A、延期注册
B、注销从业资格证
C、撤销从业资格证
D、吊销从业资格证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等行为的,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情节严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其延期注册。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
A、6个月
B、1年
C、3年
D、5年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在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