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将对自己服务不满意的乘客转给其他出租汽车或中止服务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车“有车必供,有客必载”,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止服务。
2、出租汽车办理有效的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后,驾驶员即可驾驶车辆上路运营。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车辆基本要求包括(1)车辆技术条件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国家汽车强制性检验要求;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符合《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车辆报废应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执行。(2)车辆应取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3)车辆应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核发的营运牌证。(4)车辆燃料消耗排放、内饰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5)车辆应按规定配置出租汽车标志顶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安全防范设施、消防材料等。
3、客流高峰时期,出租汽车在空车待租状态下遇有多名乘客扬手招车时,驾驶员应____。
A、向距离本车行进方向最近的乘客及时供车
B、根据目的地远近选择乘客供车
C、根据乘客目的地走向道路拥堵状况选择乘客供车
D、根据小费多少选择乘客供车
答案:A
解释:哪位乘客近就选哪个,客流高峰期,防止堵塞。
4、下列哪些项目属于出租汽车安全检视项目?____
A、轮胎气压及磨损是否正常,螺母有无缺失或松动
B、检查燃油量或燃气压力是否正常
C、检查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
D、检查车辆有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出车前,应(1)检查轮胎气压及磨损是否正常,螺母有无缺失或松动。(2)检查燃油量或燃气压力是否正常。(3)检查机油的油面高度和工作压力是否正常,配置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应检查液压油的油面高度。(4)检查冷却液液面高度是否正常。(5)检查后视镜是否清洁完好并进行调整。(6)检查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应特别关注气压表、冷却液温度表读数是否达到行驶要求。(7)检查刮水器工作是否正常。(8)检查灯光是否正常。(9)检查转向系统是否正常。(10)检查制动效能是否正常,配置缓速器的车辆应检查缓速器工作是否正常。(11)检查喇叭是否能正常使用。(12)冬季出车前检查除霜装置功能是否起作用。(13)检查暖风机或空调是否能正常工作。(14)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15)检查车辆有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16)检查故障车警告标志是否携带。(17)检查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电召服务设备等工作是否正常。
5、当乘客上车起步后,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压下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处于____状态。
A、乘车
B、空车
C、预约
D、电召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当乘客上车起步后,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压下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处于乘车状态。
6、驾驶出租汽车行驶过程中有乘客突发疾病时,应让生病乘客下车后继续运营。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驾驶出租汽车行驶过程中有乘客突发疾病时,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承担应尽的抢救义务,除应对病情按前述进行判断检查,采取力所能及的救护措施和紧急呼救。
7、事故现场救护关节损伤(扭伤、脱臼、骨折)的伤员时,注意事项有____。
A、可以改变损伤时的姿
B、不要改变损伤瞬间的位置
C、不能自行复位
D、可以揉搓损伤关节
答案: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关节损伤(扭伤、脱臼、骨折)的,应避免活动,不要改变损失时瞬间的位置、姿势,更不能自行复位;安放到固定位置后,保持损伤骨节的静止。
8、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5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内,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的,应当在____内向原注册机构报告,并申请注销注册。
A、5日
B、10日
C、20日
D、30日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内,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的,应当在20日内向原注册机构报告,并申请注销注册。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