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内的乘客交谈过程中,驾驶员应当____。
A、参与乘客的谈话
B、要求乘客保持安静
C、打断乘客说话
D、专心开车,不插话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乘客之间交流时不要随意说话、打断。
2、驾驶员的个性心理特征对安全行车没有影响。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的个性心理特征对安全行车有直接的影响。良好 心里特征表现为行车中头脑清醒、判断迅速、反应迅速、操作敏捷、行动果断。良好的心理特征能够产生积极的增力作用,有利于保障交通安全,而不良的心理特征则会产生消极的减力作用。因此,驾驶出租汽车时,只有保持良好的个性心理特征,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3、对车载消防器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____。
A、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B、在车辆适当位置固定牢靠
C、及时更换铅封
D、定期检查
答案:AB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定期检查车载消防器材性能、安放位置、使用有效期等,凡不符合标准的或超过有效期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每次使用车载消防器材后,必须送到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坏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或更换车载消防器材。
4、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向乘客传播谣言,属于____。
A、服务禁忌
B、宰客
C、粗暴待客
D、违法乱纪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5、下列哪种行为属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____
A、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不予搭载
B、乘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不予搭载
C、车辆在待租状态下,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
D、交接班时开启暂停运营标志,不搭载扬手招车乘客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拒载行为包括:(1)车辆在待租状态下,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2)根据乘客通过电讯、网络等方式提出的要求,驾驶员已确认提供预约租车服务,却未按承诺提供服务。
6、严重心脏急症如心肌梗死、心律失常以及严重创伤、大失血等危及生命时,心跳或加快,每分钟超过____次。
A、80
B、90
C、100
D、70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严重心脏急症如心肌梗死、心律失常以及严重创伤、大失血等危及生命时,心跳或加快,每分钟超过100次。或不规则,忽快忽慢,忽强忽弱,均为心脏呼救信号。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分。
8、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____。
A、依法经营
B、诚实守信
C、文明服务
D、安全行车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和安全行车。
9、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车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之日起计算。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
10、出租车驾驶员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届满()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A、15
B、20
C、30
D、10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延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