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该做到____。
A、不吸烟、不接打电话
B、无人监管时将垃圾抛出车外,保持车内整洁
C、根据个人意愿收听广播节目
D、摇下车窗玻璃后吸烟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驾驶员驾车时,不得吸烟、接打手机、用车载电台聊天、向车外吐痰、乱扔废弃物。同时,要劝阻乘客车内吸烟、将头手伸出窗外、乱扔废弃物等不安全或不文明行为。
2、遇有患病、老弱乘客乘坐出租汽车时,驾驶员应____,关闭车窗,保持安静的乘车环境。
A、关闭空调
B、关闭车载卫星定位系统
C、关闭计价器
D、关闭音响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六节:特殊乘客的服务要求可知,对于患病乘客,特别是年老体弱者,为保持相对安静的乘车环境,驾驶员应停止使用影响并关闭车窗,避免外界噪声干扰
3、下坡制动突然失效后,驾驶员可视情况向低速挡“抢挡”利用发动机制动作用控制车速。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查看路边有无障碍物、坡道可助减或宽阔地带可迂回减速、停车。停车后,应拉紧驻车制动器操作杆,防止溜车或发生二次险情。(2)若无可利用的地形和时机应迅速抬起加速踏板,进行“抢挡”操作,;利用变速器传动比的突然增大和发动机牵阻作用降低车速,以利于控制车速和操作行驶方向;抢挡越一级为妥,如车速扔高,可再次抢挡,因为若越两级抢挡,难度较大,一旦抢挡不成功,危险性难度更大。
4、装有防抱死制动系统的汽车采取制动措施时,感觉到制动踏板发生振颤,是防抱死制动系统正常的工作特性。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采取紧急制动时,感觉到制动踏板发生振颤,是防抱死制动系统(ABS)正常的工作特性,不是制动系统有故障。
5、车辆发生侧滑的应急处置措施有____等。
A、立即松抬制动踏板
B、迅速向侧滑的一方转动转向盘
C、及时回转转向盘修正方向
D、连续踩踏制动踏板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当制动、转向或擦撞引起车辆侧滑时,应立即松抬制动踏板,并迅速向侧滑的一方转动转向盘,并及时回转方向进行调整,修正方向后继续行驶;因转向或擦撞引起的侧滑,不可使用行车制动。
6、现场急救时,发现伤员腹部肌肉紧张疼痛时,可采用____方法进行缓解。
A、抬起伤员腿部直至垂直状
B、将膝盖下垫高
C、将伤员抬至半坐状态
D、将伤员放至平躺状态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现场急救时,发现伤员腹部肌肉紧张疼痛时,可采用将膝盖下垫高的方法进行缓解。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接受不少于____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专项教育培训。
A、10学时
B、12学时
C、18学时
D、24学时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在计至0分之日起15日内到从业资格管理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并凭培训证明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8、出租汽车驾驶员有____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A、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
B、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
C、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D、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9、在道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应当____。
A、将车停在原地,保护好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前来处理
B、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C、不得撤离现场
D、保护现场,请保险公司定损
答案:B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答案为B。
10、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出租车驾驶从业资格考核结束()内公布考试成绩。
A、5日
B、10日
C、20日
D、30日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在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