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响出租汽车安全运营的客观因素有____。
A、车辆性能
B、道路状况
C、天气变化
D、交通环境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影响安全运营的客观因素有(1)车辆技术状况。(2)道路状况。(3)特殊天气和气候变化。(4)交通环境。
2、下列做法能体现出租汽车驾驶员具有良好心理素质的是____。
A、因家庭矛盾内心抑郁时,不礼貌待客
B、遇城市道路拥堵时,频繁鸣喇叭催促前车
C、与乘客发生服务纠纷时,据理力争,盛气凌人
D、心情烦躁或愤怒时,能够迅速调节,尽量做到心平气静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在满意、愉快、高兴、欢喜时,反应灵敏度提高,行车精力充沛、精神集中。观察分析情况灵敏果断,操作迅速、敏捷、及时。这是一种增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保证。反之,驾驶员存在厌恶、愤怒、恐惧或悲哀等不良情绪时,感受能力降低,精神分散、无精打采、反应迟钝、操作迟缓,时有失误。这是一种减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潜在威胁。
3、人的情感、思维、性格、气质等都属于____心理特征。
A、群体
B、共性
C、个性
D、天然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的个性心理特征对安全行车有直接的影响。良好 心里特征表现为行车中头脑清醒、判断迅速、反应迅速、操作敏捷、行动果断。良好的心理特征能够产生积极的增力作用,有利于保障交通安全,而不良的心理特征则会产生消极的减力作用。因此,驾驶出租汽车时,只有保持良好的个性心理特征,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4、出租汽车处于空车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属拒载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拒载行为包括:(1)车辆在待租状态下,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2)根据乘客通过电讯、网络等方式提出的要求,驾驶员已确认提供预约租车服务,却未按承诺提供服务。
5、皮带松紧度检验标准是在发电机和风扇轮之间用大姆指以29~49牛的力按下皮带____毫米为宜。
A、5~10
B、10~20
C、20~25
D、25~30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传动带张力:检查传动带磨损、老化程度,用拇指以29~49牛(3~5公斤力)的力按压传动带中间部位,应产生10~15毫米的挠度。
6、翻修后的轮胎不要在车辆____上使用。
A、车辆前轮
B、驱动轮
C、后轮
D、支撑轮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翻修后的轮胎不要在车辆的前轮上使用。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本区域内运营过程中,可以依据燃油价格等因素与乘客协议确定车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车驾驶员在与乘客结算车费时应报计价器显示车费数额,唱收唱付,将客票和找补零钱同时交到乘客手中,并向乘客致谢。
8、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公示的营业站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候客、揽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公示的营业站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候客、揽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5分。
9、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____。
A、减速或停车避让
B、绕行通过
C、持续鸣喇叭通过
D、提前加速通过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一节:交通安全规则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一节: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答案:ABCD
解释:道交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二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