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客乘车时若将头、手臂等伸出车外,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____。
A、默许
B、批评教育
C、礼貌劝阻
D、指责乘客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要突出爱护,提醒其主意安全。
2、驾驶出租汽车下长坡,发现制动器效能减弱时,驾驶员应该____。
A、继续重踩制动踏板
B、挂空挡继续行驶
C、及时停车降温
D、使用驻车制动继续行驶
答案:C
解释:驾驶出租汽车下长坡,发现制动器效能减弱时,驾驶员应该及时停车降温,千万不要立即进入水中冷却,以免造成制动鼓损坏。
3、驾驶出租汽车在无分隔双向两车道行驶,下列哪些情况不宜超车?____
A、对向车道车流人
B、前车不让行
C、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
D、前车按限速行驶
答案:ABCD
解释:驾驶出租汽车在无分隔双向两车道行驶,下列情况不宜超车:对向车道车流人、前车不让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前车按限速行驶不宜超车。
4、服务禁忌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侵犯乘客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服务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5、轮胎搭配使用时,正确的做法有____。
A、任意搭配,不受限制
B、同轴不混装新胎和旧胎
C、同轴不混装高压胎和低压胎
D、同轴不混装子午线轮胎和斜交轮胎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机动车所装用轮胎的速度级别不应低于该车最大设计车速要求。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轮胎规格应符合整车制造厂的出厂规定。机动车转向轮不允许装用翻新的轮胎。轮胎胎面不得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6、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丢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____。
A、全部责任
B、主要责任
C、同等责任
D、次要责任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丢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7、抢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时,应当尽可能用救护车运送,使伤员平卧,减少运送途中的二次损伤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从车中移出伤员或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缓。尽可能用救护车运送伤员,可以使伤员平卧,减少运送途中的再损伤。
8、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9、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1分。
10、驾驶车辆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一节:交通安全规则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一节: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