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设施中,____不属于出租汽车应当安装的设施。
A、计价器
B、倒车雷达
C、顶灯
D、车载卫星定位系统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车辆应按规定配置出租汽车标志顶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安全防范设施、消防器材等。
2、在车厢内外适当位置明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或简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乘客须知信息等是对出租汽车____的要求。
A、车容车貌
B、服务标志
C、车辆基本性能
D、专用设施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服务标志要求,在车厢内外适当位置明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或简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乘客须知信息等。
3、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该做到____。
A、不吸烟、不接打电话
B、无人监管时将垃圾抛出车外,保持车内整洁
C、根据个人意愿收听广播节目
D、摇下车窗玻璃后吸烟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驾驶员驾车时,不得吸烟、接打手机、用车载电台聊天、向车外吐痰、乱扔废弃物。同时,要劝阻乘客车内吸烟、将头手伸出窗外、乱扔废弃物等不安全或不文明行为。
4、儿童乘客具有好奇心强、活泼好动的特点,坐出租汽车时喜好将头、手伸出窗外等,驾驶员应当加强留意和提示,保证儿童乘客的安全。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儿童乘客具有好奇心强、活泼好动的特点,坐出租汽车时喜好将头、手伸出窗外,喜欢坐在副驾驶座,对车内设备好奇等。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呀突出爱护,提醒其主意安全,行驶中多注意观察后视镜,关照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等。
5、与白天相比,夜间驾驶员的视距( )。
A、变长
B、变短
C、不变
D、不确定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在黄昏和夜间,物体明暗对比度低,驾驶员视力明显下降,对安全行车也有重要影响。
6、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禁忌?____
A、抢客、强行揽客
B、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气)站补充燃料
C、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
D、由乘客承担路桥通行费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7、出租汽车计价器损坏或计价器数字显示不清晰,可以继续运营。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出租汽车应安装符合《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规程》(JJG 517-2009)要求的计价器,计价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当地出租汽车主管部门的规定。显示应方便乘客查看,数字显示清晰,发票打印准确。
8、事故现场救护关节损伤(扭伤、脱臼、骨折)的伤员时,注意事项有____。
A、可以改变损伤时的姿
B、不要改变损伤瞬间的位置
C、不能自行复位
D、可以揉搓损伤关节
答案: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关节损伤(扭伤、脱臼、骨折)的,应避免活动,不要改变损失时瞬间的位置、姿势,更不能自行复位;安放到固定位置后,保持损伤骨节的静止。
9、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其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10、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者纠纷的()。
A、扣5分
B、扣10分
C、扣15分
D、扣20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者纠纷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