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交流要频繁不问断,内容文明健康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交流要适度。
2、驾驶出租汽车突遇地震时,应沉着冷静,组织乘客尽快下车,选择空旷地段蹲下或趴下,以免摔倒。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行驶的车辆应急避震:司机应尽快减速,逐步刹闸;乘客(特别在火车上)应用手牢牢抓住拉手、柱子或座席等,并注意防止行李从架上掉下伤人,面朝行车方向的人,要将胳膊靠在前坐席的椅垫上,护住面部,身体倾向通道,两手护住头部;背朝行车方向的人,要两手护住后脑部,并抬膝护腹,紧缩身体,作好防御姿势。
3、汽车维护是保障汽车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汽车维护是指道路运营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为维护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汽车维护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这也是保障汽车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
4、轮胎气压不等、轮毂轴承预紧度不等会造成车辆____。
A、车轮抱死
B、起步困难
C、制动失灵
D、行驶跑偏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车辆跑偏的原因:左右两前轮胎的气压不等、轮毂轴承预紧度不等;单边制动拖滞,前轮定位不确定;前悬架两侧减振弹簧弹力不等或减振器工作性能存在比较大差异;车辆两侧轴距不相等。
5、出租汽车驾驶员响应电召服务后,应做到____。
A、及时联系乘客确认
B、开启电召服务标志
C、向乘客说明电召费用
D、向乘客支付电召费用发票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二节:电召设施设备使用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响应电召服务后,应做到及时联系乘客确认、开启电召服务标志、向乘客说明电召费用、向乘客支付电召费用发票。
6、出租汽车驾驶员有____,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A、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
B、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O分的
C、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积综合得分有两次以上为O分的
D、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的
答案:A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当:一、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二、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三、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积累综合得分有两次以上为0分的。四、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的。五、发生其它严重违法行为或服务质量事故的。
7、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对出租车驾驶员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
A、1分、2分、5分、10分四种
B、1分、3分、5分、10分四种
C、1分、2分、5分、10分、20分五种
D、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共5种。扣至0分为止。
8、对有拒载、途中甩客行为的,应当给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对有议价、故意绕道行驶的,应当给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5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对有拒载、途中甩客行为的,应当给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对有议价、故意绕道行驶的,应当给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5分。
9、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
10、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