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承租时的服务内容包括____。
A、出租汽车竖起空车待租标志后,驾驶员应做到有车必供,不拒载、不挑客
B、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靠或临时上、下客的路段载客
C、进入出租汽车站点经营的要按序停靠、载客,服从站点管理人员的管理与调派
D、电话预约租车应遵守信用,准时到达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承租时,应注意(1)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路段或服务站点停车载客。(2)进入出租汽车服务站点,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文明排队,车内等候,按序走车,服从引导调度,不得私自揽客。(3)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服务: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收拦车;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传染性等违禁物品乘车;醉酒、精神病患者等自主行为能力受限者在无人陪同或监护下乘车;乘客目的地超出省、市、县境或夜间去偏远、冷僻地区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乘客的要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4)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
2、发动机起火时,驾驶员应迅速熄火,打开发动机罩进行灭火。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车,关闭发动机,协助乘客安全撤离,并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3、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周期的确定,应以汽车____为基本依据。
A、技术状况
B、行驶里程
C、外观状况
D、行车安全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根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汽车一、二级维护周期的确定,应以汽车行驶里程为基本依据。
4、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
5、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预约服务而未前往载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预约服务而未前往载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5分。
6、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3分。
7、机动车停车的错误做法是____。
A、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B、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
C、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D、可以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
答案:D
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8、有拾金不昧、协助查处违法行为的加3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拾金不昧行为的和协助查处违法行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加3分。
9、出租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使用服务忌语的扣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使用服务忌语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10、下列属于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有()。
A、劳动合同期限
B、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C、劳动报酬
D、社会保险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二节:合同签订可知,劳动合同包含下列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