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或服务标志,衣着整洁、服饰大方,发式整齐、面目洁净,是驾驶员____的要求。
A、个性修饰
B、形象文明
C、安全行车
D、言行文明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形象文明”要求驾驶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或服务标志,衣着整洁、服饰大方,发式整齐、面目洁净,坐站有相、动作敏捷,讲究风度、不卑不亢。
2、出租汽车在待租状态下,驾驶员问明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载客服务的视为拒载。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拒载行为包括:(1)车辆在待租状态下,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2)根据乘客通过电讯、网络等方式提出的要求,驾驶员已确认提供预约租车服务,却未按承诺提供服务。
3、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出租汽车服务标志的有关要求?____
A、按出租汽车驾驶员需要喷涂车身颜色和样式
B、设有符合规定的空车待租标志、暂停运营标志、电召服务标志
C、按要求在车身标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等
D、车辆年检审验合格证、环保标志等按规定粘贴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1)车身颜色及喷涂式样应符合当地出租汽车主管部门的规定。(2)出租汽车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大小适宜、显示明亮、自己清楚的空车待租标志、暂停运营标志和电召服务标志。(3)在车厢内外适当位置明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或简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乘客须知信息等。(4)车辆年检审验合格证、车船使用税缴讫证、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服务监督卡(牌)等证件齐全有效,按规定要求携带、摆放、粘贴。(5)无障碍出租汽车应设有专用标志。
4、驾驶出租汽车驶入隧道时,存在的风险有____。
A、:路面狭窄
B、驾驶员会出现暗适应
C、光线暗淡
D、通风不良,易形成烟雾污染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驾驶出租汽车驶入隧道时,存在的风险有驾驶员会出现暗适应,光线暗淡,通风不良,易形成烟雾污染。
5、氧化性物质主要危险是氧化性、____、爆炸性、毒害性和腐蚀性。
A、易燃性
B、助燃性
C、放射性
D、挥发性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六节:危险品的识别与处置可知,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如过氧化二苯甲烷、过氧化乙基甲酮等。其主要危险是氧化性、助燃性、爆炸性、毒害性和腐蚀性。
6、为保护出租汽车驾驶员隐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向社会提供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服务。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将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利于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是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分。
8、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车汽车驾驶()。
A、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
B、从报名参加考试之日起计算
C、从取得从业资格证之日起计算
D、考试通过之日算起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
9、出租车驾驶员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10、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