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事客运服务时应当做到____。
A、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设施
B、响应电召后按乘客预约时间准点到达
C、若未经已上车乘客的同意,不得另载他人
D、拒绝乘客中途改变目的地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一)满足乘客对设备服务的需求。(二)电召是预约服务的一种方式。(1)驾驶员在接到调度中心电召服务后,应按乘客要求准时到达约定地点。(2)乘客超出预约时间10分钟未出现,驾驶员应及时与调度中心联系,经同意后才能离开约定地点。(3)驾驶员在接到电召服务后,不能及时到达预约地点的,应提前向调度中心报告,重新安排车辆。(4)乘客上车后,驾驶员要向调度中心发送确认信息。(三)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
2、道路交通事故出现人员受伤时,事故当事人不应当____。
A、立即停车
B、抢救伤者
C、移动肇事车辆至安全地方
D、保护现场
答案:C
解释:保护现场
3、行车中出现不利于安全行车的异常情绪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____。
A、与乘客闲谈,舒缓情绪
B、集中精力观察路况
C、必要时短暂停车休息,调整心态
D、进行心理暗示,放松心情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在满意、愉快、高兴、欢喜时,反应灵敏度提高,行车精力充沛、精神集中。观察分析情况灵敏果断,操作迅速、敏捷、及时。这是一种增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保证。反之,驾驶员存在厌恶、愤怒、恐惧或悲哀等不良情绪时,感受能力降低,精神分散、无精打采、反应迟钝、操作迟缓,时有失误。这是一种减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潜在威胁。
4、乘客到达目的地时,要注意靠边停车,锁住车门再收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驾驶员在偏僻地方或非常情况下停车开票时,要注意观察。如乘客下车后到驾驶室窗外付费,则要关闭车门锁,车窗玻璃留一条缝隙,让车费从缝隙中递进来。如乘客在车上付费,则要注意观察乘客动态。
5、交付乘客的出租汽车发票,可以不必与计价器显示金额吻合。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驾驶员如果存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出具相应车费票据、不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等违规行为,将面临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6、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时,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绝对免赔率为____。
A、20%
B、10%
C、30%
D、5%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7、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A、每年2月1日前
B、每年3月1日前
C、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30日内
D、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60日内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30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8、出租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三年的,应当接受不少于()学时的继续教育。
A、72
B、54
C、27
D、18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9、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分。
A、10,10
B、10,20
C、20,10
D、20,20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
10、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车汽车驾驶()。
A、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
B、从报名参加考试之日起计算
C、从取得从业资格证之日起计算
D、考试通过之日算起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