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出租汽车准备超车时,驾驶员应该____。
A、从被超车辆的右侧超车
B、紧紧跟行前车准备超车
C、夜间变换远近光灯提示前车
D、提前开启左转向灯、鸣喇叭
答案:CD
解释: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侧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2)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3)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4)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5)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或遇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的情形,不准超车。
2、出租汽车驾驶员载客行驶过程中不得到加油(气)站补充燃料。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车上载有乘客时,禁止到加油(气)站补充燃料。
3、空气阻力与车速____。
A、等值
B、成反比
C、平方成正比
D、不成比例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一节:影响节能驾驶的主要因素可知,空气阻力与车速平方成正比,据测试,一辆以100公里/小时速度行驶的汽车,发动机输出功率的80%被用于克服空气阻力、合理地控制车速,减少空气阻力,是节约燃料的重要手段。
4、柴油机排放的污染物中,对人的眼睛和呼吸道危害很大的是____。
A、氮氧化物(Ox)
B、碳氢化合物(HC)
C、微粒物(PM)
D、一氧化碳(CO)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三节:汽车环保知识可知,柴油机排放物只要是氮氧化物和微粒物,微粒物会危害人的眼睛和呼吸道。
5、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保障伤员的生命,移动伤员后,驾驶员迅速用粉笔、砖、石块等将伤者倒卧的____记下来。
A、性别和年龄
B、位置和时间
C、位置和姿势
D、时间和姿势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保障伤员的生命,移动伤员后,驾驶员迅速用粉笔、砖、石块等将伤者倒卧的位置和姿势记下来。
6、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以____为主组织实施。
A、自学.
B、出租汽车企业
C、驾驶员培训学校
D、继续教育机构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经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组织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承担。
7、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____手续。
A、注销证件
B、撤销证件
C、证件补(换)发
D、从业资格补考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补(换)发手续,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登记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申请予以办理。
8、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计价器、待租标志灯、卫星定位设备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运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计价器、待租标志灯、卫星定位设备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运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5分。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答案:ABCD
解释:道交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二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