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遇到乘客不适,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____。
A、尽量平稳驾驶
B、拨打求助电话
C、就近送达医院
D、让乘客下车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六节:特殊乘客的服务要求可知,对受伤乘客,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应无条件满足伤病者的租车需求。驾驶员应主动协助伤员上车,根据伤势的轻重,安排伤员躺卧在后排座位上,避免碰撞乘客受伤部位。对于病情严重且无人陪伴的的乘客,驾驶员宜设法与乘客家属或单位联系。
2、行车中,下坡路制动突然失效的应急处置措施有____等。
A、踩下离合器踏板
B、“抢挡”
C、跳车
D、宽阔地带迂回减速,利用障碍物停车
答案:B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查看路边有无障碍物、坡道可助减或宽阔地带可迂回减速、停车。停车后,应拉紧驻车制动器操作杆,防止溜车或发生二次险情。(2)若无可利用的地形和时机应迅速抬起加速踏板,进行“抢挡”操作,利用变速器传动比的突然增大和发动机牵阻作用降低车速,以利于控制车速和操作行驶方向。抢挡越一级为妥,如车速仍高,可再次抢挡,因为若越两级抢挡,难度较大,一旦抢挡不成功,危险性难度更大。
3、出租汽车具有单人单车运营、流动、分散运营等特点,驾驶员应充分认识运营治安问题的严峻性,加强防范,自觉遵纪守法。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出租汽车每天在大街小巷穿行,具有单人单车运营、流动、分散运营等特点,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侵害目标。驾驶员应充分认识运营治安问题的严峻性,加强防范,自觉遵纪守法。
4、出租汽车计价器与空车待租标志应联动,即显示空车标志时,计价器显示数额应为零。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计价器与空车待租标志应联动,即显示空车标志时,计价器显示数额应为零。
5、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情况有____。
A、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
B、驾驶员醉酒
C、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
D、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由于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6、使用灭火器灭火时,人要站在下风处,灭火器要瞄准火苗。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三节:消防设施和故障车警告标志使用可知,在室外使用灭火器时,要注意站在上风向喷射,并随着射程缩短,要逐渐接近燃烧区,以提高灭火效率。
7、实施心肺复苏抢救时,口对口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操作,每____分钟停止一次操作,检查呼吸与循环。
A、1~2
B、3~4
C、5~6
D、7~8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实施心肺复苏抢救时,口对口人工吹气与胸外按压操作反复进行,吹气、挤压之比为2:15,每次3-4分钟停止一次操作,检查呼吸与循环。
8、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其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9、申请从业资格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持其从业资格证及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到____申请注册。
A、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B、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C、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D、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申请从业资格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持其从业资格证及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注册。
10、《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