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行李厢内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得少于行李厢的三分之一。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车容车貌要求,出租汽车行李舱整洁,照明有效,开启装置完好,行李舱内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行李舱的三分之二。
2、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禁忌?____
A、等候乘客时,鸣喇叭催促乘客
B、乘客交谈时,随意插话、向乘客传播谣言
C、在乘客面前剔牙、挖鼻孔
D、主动下车搀扶老年乘客上车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3、雨天对安全行车的主要影响足____。
A、电气设备易受潮短路
B、路而湿滑,视线受阻
C、发动机易熄火
D、行驶阻力增大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雨水影响视线,要开适度的雨刮频次;2、空气潮湿容易在车的前档内表面形成雾气,要注意除雾;3、雨天路面易打滑,要保持安全的低速;4、特殊情况下,紧急制动时,务必保持方向稳定,防止侧翻;5、雨水易形成路面沟、洞表面积水,易造成驾驶员判断失误,谨慎避开。
4、出租汽车驾驶员出车前应对制动、转向、传动、灯光等部位进行检查、调整和紧固,确保行车安全。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安全检视主要是指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位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视、较紧,确保行车安全。
5、车辆行驶中,不能保持直线方向,而是自行偏向一侧,此故障是____。
A、气压制动失效
B、液压制动失效
C、前桥和转向系失效
D、变速器乱挡
答案:C
解释:前桥和转向系失效可能导致车辆行驶中,不能保持直线方向,而是自行偏向一侧。
6、滚动阻力与路面的类型与路况、行驶车速以及____有关。
A、空气压力
B、变速器挡位
C、轮胎
D、车辆使用年限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一节:影响节能驾驶的主要因素可知,轮胎压力降低时,轮胎变形增大,轮胎的迟滞损失增加,而使滚动阻力增加。
7、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____。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自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
8、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____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____
A、有违法行为的
B、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
C、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
D、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在1年内
答案: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