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车辆通过上坡路时,驾驶员在____时应该放松加速踏板。
A、驶上坡项
B、接近坡项
C、驶过坡顶
D、爬坡中间
答案:B
解释:因为坡下是盲区,所以只能慢速通过坡顶。
2、出租汽车驾驶员遇劫后的处理原则有哪些?____
A、临危不惧,处变不惊
B、快速反应,后发制人
C、缓和对抗,以柔克刚
D、把握时机,理智冒险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遇劫后处理的原则(1)临危不惧,处变不惊。(2)快速反应,后发制人。(3)缓和对抗,以柔克刚。(4)把握时机,理智冒险。
3、出租汽车驾驶员已取得甲地从业资格证,现需到乙地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其在乙地参加区域科目考试合格后,可在乙地领取新的从业资格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到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核定的范围外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参加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当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从业资格证。
4、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应当接受不少于____学时的继续教育。
A、72
B、54
C、27
D、18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5、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发证机关____其从业资格证
A、注销
B、撤销
C、补(换)发
D、强制追回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1.持证人身体健康情况不在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2.发生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
6、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____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5分。
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答案:ABCD
解释:道交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二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出租车驾驶员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举报。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举报。经核实举报属实的,应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予以变更。
10、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
A、5分
B、10分
C、20分
D、15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