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提高技能,具体包括____。
A、熟悉车辆性能,掌握必要维修保养技能
B、钻研服务技巧,提升服务技能
C、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服务水平
D、树立安全意识,杜绝驾驶陋习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驾驶员需要在从业过程中,不断摸索车辆性能,掌握必要的维修技能;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和线路选择能力,平稳、安全、快捷、高效地服务;不断学习服务心理学知识,用周到的服务,满足乘客的正当需求。
2、出租汽车驾驶员因车辆维修、交接班、处理个人事情等原因,不能正常载客时,正确做法是____。
A、使用暂停运营标志
B、按下空车待租标志
C、关闭计价器
D、开启电召服务标志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因车辆维修、人员交接班、处理个人事情等不能正常载客时,应使用暂停运营标志。未使用暂停运营标志的车辆,不得以交接班为由拒载。
3、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一节:驾驶员服务要求可知,服务用语和言行举止要求,提倡出租车驾驶员使用普通话。可根据乘客需求,使用地方方言或外语。
4、驾驶出租汽车变更车道,下列哪些驾驶行为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____
A、频繁变更车道
B、变更车道时不注意观察
C、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
D、侧后方有车辆快速接近
答案:ABCD
解释: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引发事故的表现形式:1、没有拉开安全距离引发事故。2、没有观察其他车辆引发事故。3、强行超车引发事故。4、右侧超车引发事故。
5、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不得____。
A、按计价器金额收费
B、使用车载卫星定位系统
C、拼客
D、询问乘客目的地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6、燃烧室的积炭增多后,容易引起可燃混合气的自燃,造成功率下降,如果积炭过多,会增耗燃油____左右。
A、3%
B、8%
C、20%
D、30%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一节:影响节能驾驶的主要因素可知,燃烧室的积炭增多后,容易引起可燃混合气的自燃,造成功率下降,如果积炭过多,会增耗燃油8%左右。
7、电召出租汽车是指通过电话、网络、路边呼叫装置、呼叫终端等方式呼叫出租汽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二节:电召设施设备使用可知,电召出租汽车是指通过电话、网络、路边呼叫装置、呼叫终端等方式呼叫出租汽车。
8、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周期内,对驾驶员在出租汽车服务中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和运营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周期内,对驾驶员在出租汽车服务中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和运营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分。
10、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