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或服务标志,衣着整洁、服饰大方,发式整齐、面目洁净,是驾驶员____的要求。
A、个性修饰
B、形象文明
C、安全行车
D、言行文明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形象文明”要求驾驶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或服务标志,衣着整洁、服饰大方,发式整齐、面目洁净,坐站有相、动作敏捷,讲究风度、不卑不亢。
2、下列哪项不属于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修养的措施?____
A、钻研服务技巧
B、改善知识结构
C、强调经济效益
D、不断提高安全驾驶技能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驾驶员需要在从业过程中,不断摸索车辆性能,掌握必要的维修技能;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和线路选择能力,平稳、安全、快捷、高效地服务;不断学习服务心理学知识,用周到的服务,满足乘客的正当需求。
3、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是调整出租汽车驾驶员与____等各方面关系的行为规范。
A、价格管理部门
B、乘客
C、出租汽车企业
D、家人
答案: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是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活动中体现的具体行为准则,是调整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企业等各方面关系的行为规范。
4、乘客随车携带大件行李,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另收费用。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车辆停稳后,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报清当次业务费用。
5、驾驶出租汽车行至禁停路段时应____。
A、在车流较少时可上、下乘客
B、无人看管时可上、下乘客
C、按乘客需要停车
D、按规定在站点即停即走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当乘客要求下车的地点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禁停路段时,按乘客要求在规定允许停车地段即停即走。
6、会车过程中,对方车辆的车型、车速、装载和行驶状况都会影响会车安全。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会车过程中,对方车辆的车型、车速、装载和行驶状况都会影响会车安全。
7、在图中所示条件下行驶时,视线不良,视觉反应能力较低,会影响安全行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一般来说,行车中驾驶员90%左右的有效信息是靠视觉获得的,所以视觉特性对安全行车有重大影响。驾驶车辆由明处驶入暗处或由暗处驶入明处时,眼睛对光线的强弱变化都有一个适应过程
8、车辆发生侧滑时,驾驶员应立即松抬制动踏板,并迅速向侧滑的相反方向转动转向盘,修正方向后继续行驶。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车辆在泥泞、溜滑路面下紧急制动或猛转转向盘时,由于车轮抱死或车胎受力,易侧滑、行驶方向失控,极易导致向路边翻车、坠车或与其他车辆、行人相撞。当制动、转向或擦撞引起车辆侧滑时,应立即松抬踏板,并迅速向侧滑的一方向转动转向盘,并及时回转方向进行调整,修正方向后继续行驶;因转向或擦撞引起的侧滑,不可使用行车制动。
9、二级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按____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
A、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
B、汽车技术状况
C、驾驶员意愿
D、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求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根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汽车一、二级维护周期的确定,应以汽车行驶里程为基本依据。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答案:ABCD
解释:道交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二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