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电召服务预约后,应该____。
A、按乘客要求准时到达约定地点
B、乘客未准时在约定地点出现,则即刻离开
C、仍可就近搭载路边扬手招车乘客
D、在乘客上车后,向调度中心发送确认信息
答案:A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电召是预约服务的一种方式。(1)驾驶员在接到调度中心电召服务后,应按乘客要求准时到达约定地点。(2)乘客超出预约时间10分钟未出现,驾驶员应及时与调度中心联系,经同意后才能离开约定地点。(3)驾驶员在接到电召服务后,不能及时到达预约地点的,应提前向调度中心报告,重新安排车辆。(4)乘客上车后,驾驶员要向调度中心发送确认信息。
2、情绪剧烈波动时,驾驶员应急反应能力会____。
A、下降
B、提高
C、保持不变
D、没有规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在满意、愉快、高兴、欢喜时,反应灵敏度提高,行车精力充沛、精神集中。观察分析情况灵敏果断,操作迅速、敏捷、及时。这是一种增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保证。反之,驾驶员存在厌恶、愤怒、恐惧或悲哀等不良情绪时,感受能力降低,精神分散、无精打采、反应迟钝、操作迟缓,时有失误。这是一种减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潜在威胁。
3、当无防抱死制动装置的车辆转向失控,已偏离直线行驶方向时,驾驶员应果断地____,尽快减速停车。
A、连续踏制动踏板
B、猛踏离合器踏板
C、拉紧驻车制动器
D、猛踏制动踏板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当未安装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的车辆已偏离直线行驶方向,事故已经无可避免时,应果断地连续踩踏制动踏板,使车辆尽快减速停车,尽量缩短停车距离,减轻撞击力度。
4、轮胎的正确使用方法有____。
A、合理搭配轮胎
B、必须使用子午线轮胎
C、保持气压正常
D、及时进行轮胎更换和换位
答案:ACD
解释:建议使用子午轮胎,但是不一定要用。
5、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30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30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6、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____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7、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____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级。
A、O分
B、1~10分
C、11~19分
D、20分及以上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1.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20分及以上的,考核等级为AAA级;2.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19分的,考核等级为AA级;3.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0分的,考核等级为A级;4.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0分的,考核等级为B级
8、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5分。
9、对有拒载、途中甩客行为的,应当给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对有议价、故意绕道行驶的,应当给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5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对有拒载、途中甩客行为的,应当给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对有议价、故意绕道行驶的,应当给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5分。
10、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