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出租汽车行至禁停路段时应____。
A、在车流较少时可上、下乘客
B、无人看管时可上、下乘客
C、按乘客需要停车
D、按规定在站点即停即走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当乘客要求下车的地点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禁停路段时,按乘客要求在规定允许停车地段即停即走。
2、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送乘客过程中应该做到____。
A、车辆启动前,检查车门是否关好
B、如遇到乘客要求掉头行驶的,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违法掉头
C、未经乘客同意,可根据需要再揽他人同乘
D、因驾驶员原因造成车辆停驶或遇到管理部门检查时,计价器可以继续计费
答案:A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运送服务中(1)车辆起动前,驾驶员要检查车门是否关牢,问清乘客的去向后,起动车辆,压下空车待租标志,使计步器处于工作状态。(2)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等。
3、情绪剧烈波动时,驾驶员应急反应能力会____。
A、下降
B、提高
C、保持不变
D、没有规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在满意、愉快、高兴、欢喜时,反应灵敏度提高,行车精力充沛、精神集中。观察分析情况灵敏果断,操作迅速、敏捷、及时。这是一种增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保证。反之,驾驶员存在厌恶、愤怒、恐惧或悲哀等不良情绪时,感受能力降低,精神分散、无精打采、反应迟钝、操作迟缓,时有失误。这是一种减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潜在威胁。
4、停车休息时,下列哪些做法可以缓解驾驶疲劳?____
A、伸展肢体活动
B、眺望远方
C、小睡10分钟
D、小饮一口酒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一旦出现疲劳驾驶症状,切忌继续驾驶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适时地减轻和改善疲劳程度,恢复清醒:(1)用清凉空气或冷水刺激面部;(2)喝一杯咖啡或热茶,或食一些酸或者辣的刺激性食品;(3)在合适地方停车,到驾驶室外活动肢体,呼吸新鲜空气;(4)收听轻音乐或将音量适当调大,促使精神兴奋;(5)做弯腰动作,进行深呼吸,使大脑尽快得到氧气和血液补充,促使大脑兴奋;(6)用双手适当力度拍打头部,疏通头部经络和血管,加快人体气血循环
5、驾驶员在出车前要检查和调整转向节、转向节臂、制动蹄片、悬架等,以确保行车安全。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安全检视主要是指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位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视、较紧,确保行车安全。
6、出租汽车驾驶员压下空车待租标志、启用计价器的时间应在____。
A、乘客上车前
B、乘客上车时
C、询问乘客目的地时
D、乘客上车、车辆起步后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压下空车待租标志、启用计价器的时间应在乘客上车、车辆起步后。
7、出租汽车起火时,应该尽量将车驶离加油站及附近有高压电线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地段。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三节:消防设施和故障车警告标志使用可知,将车辆停在远离加油站、建筑物、高压电线、树木、灌木丛及车辆或其他易燃物品的空旷地带,设法救火,确保火势不再蔓延。
8、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____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A、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B、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D、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9、机动车停车的错误做法是____。
A、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B、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
C、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D、可以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
答案:D
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0、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