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权拒载以下哪类人群?____
A、醉酒后丧失自控能力但有人陪同的
B、携带危险化学品的
C、在繁华的路段要求乘坐的
D、老弱病残者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以下行为,可以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服务: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收拦车;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传染性等违禁物品乘车;醉酒、精神病患者等自主行为能力受限者在无人陪同或监护下乘车;乘客目的地超出省、市、县境或夜间去偏远、冷僻地区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乘客的要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2、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应在乘客面前挖鼻、剔牙、搔头,不得向车外抛物、吐痰等。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在乘客面前挖耳孔、掏耳朵、剔牙等。
3、出租汽车运营过程的基本特点是____作业。
A、一车多人
B、一人多车
C、单人单车
D、多车多人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特点之一是单人单车完成生产任务。
4、驾驶出租汽车准备超车时,驾驶员应该____。
A、从被超车辆的右侧超车
B、紧紧跟行前车准备超车
C、夜间变换远近光灯提示前车
D、提前开启左转向灯、鸣喇叭
答案:CD
解释: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侧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2)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3)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4)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5)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或遇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的情形,不准超车。
5、机动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应跑偏,其转向盘不应有摆振、路感不灵或其他异常现象。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机动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应跑偏,其转向盘不应有摆振、路感不灵或其他异常现象。
6、____与发动机飞轮的转动惯量、车轮的转动惯量以及传动系统的转动比有关。.
A、滚动阻力
B、空气阻力
C、加速阻力
D、坡道阻力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一节:影响节能驾驶的主要因素可知,加速阻力主要与发动机飞轮的转动惯量、车轮的转动质量以及传动系统的转动比有关。汽车频繁地变换车速必然会增加汽车的加速阻力,使车辆的油耗增加,所以应尽量匀速行驶,提高汽车的经济性。
7、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交付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乘客可以拒付车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例规定:出租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无计价器,有计价器不使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的;驾驶员拒不出具出租车当次有效专用发票的;由于驾驶员原因或车辆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未经乘客同意另载他人或故意绕行的。
8、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20分。
9、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20分。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答案:ABCD
解释:道交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二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