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车载消防器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____。
A、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B、在车辆适当位置固定牢靠
C、及时更换铅封
D、定期检查
答案:AB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定期检查车载消防器材性能、安放位置、使用有效期等,凡不符合标准的或超过有效期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每次使用车载消防器材后,必须送到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坏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或更换车载消防器材。
2、在冰雪道路上行车时,车辆附着力变大,易发生车轮空转或溜滑。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通过冰雪路面时,应当降低车速、缓慢行驶、轻踩加速踏板和制动踏板。路面结冰附着力小,车轮易滑转和侧滑。
3、驾驶出租汽车经过涉水路面时,水深不能超过____高度。
A、排气管
B、轮胎
C、车灯
D、车辆号牌
答案:A
解释:当车经过有积水或者立交桥下、深槽隧道等有大水漫溢的路面时,首先是停车查看积水的深度,最简单的方法是水深不能超过排气管的高度,如果超了,应选择其他路线绕行;如水深只淹没少半个轮胎,可以挂一挡,稳住油门,低速直行,一气通过,切不可中途停车、换挡或急转方向,防止因操作失误而导致车辆熄火、 发动机损坏。
4、下列哪种行为属于服务禁忌?____
A、行车时接打手机
B、路桥通行费由乘客承担
C、征得乘客同意后拼客
D、提醒乘客勿将头伸出窗外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5、驾驶出租汽车行驶发现转向阻力突然增大,但还可以转向时,应____。
A、握稳转向盘,及时减速
B、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查明原因
C、紧急制动停车,查明原因
D、低速靠右继续行驶
答案:A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装有动力转向的车辆,突然发现转向困难、操作费力,应尽快减速、靠右行驶,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查明原因、如果车辆还可以实现转向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低速行驶,开到维修厂进行维修。
6、车辆起火后,驾驶员救火时应脱去所穿的化纤服装,注意保护裸露的皮肤。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三节:消防设施和故障车警告标志使用可知,救火时,应脱去化纤服装,注意保护暴露在外面的皮肤,已经粘在皮肤上的衣服不要撕扯,以免伤到表皮。不要张嘴呼吸或高声呼喊,以免烟火灼伤上呼吸道。
7、头部损伤伤员若有耳、鼻漏液说明____。
A、颅底骨折
B、内脏受损
C、胃部损伤.
D、鼻梁骨折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头部损伤伤员若有耳、鼻漏液说明有颅底骨折,有条件先用无菌棉擦净耳、鼻周围的血迹及污染物,在用酒精消毒。
8、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在岗时间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____级
A、AAA
B、AA
C、A
D、B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在岗时间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分。
10、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车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之日起计算。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