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严重服务纠纷?____
A、殴打乘客
B、车辆颠簸致使乘客肢体受伤
C、关闭车门时夹伤乘客
D、毁坏乘客物品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纠纷中的严重纠纷主要包括(1)殴打乘客。(2)颠簸伤人。(3)车门夹人。(4)毁坏物品。
2、驾驶员连续行车4小时,应该停车休息( )。
A、20分钟以上
B、15分钟左右
C、10分钟左右
D、5分钟左右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当出租汽车驾驶员连续运营达到4个小时后,必须休息且至少休息20分钟。
3、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向乘客传播谣言,属于____。
A、服务禁忌
B、宰客
C、粗暴待客
D、违法乱纪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4、行车中出现制动拖滞,若各轮制动鼓均过热,表明____有故障。
A、制动分泵
B、制动总泵
C、制动器
D、制动活塞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放松制动踏板后,全部或个别车轮仍有制动作用,即表明制动拖滞。行车中出现制动拖滞,若各轮制动鼓均过热,表明总泵有故障。若个别制动鼓过热,则属于该轮制动器工作不良。
5、出租汽车驾驶员压下空车待租标志、启用计价器的时间应在____。
A、乘客上车前
B、乘客上车时
C、询问乘客目的地时
D、乘客上车、车辆起步后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压下空车待租标志、启用计价器的时间应在乘客上车、车辆起步后。
6、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从车中移出伤员或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缓。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从车中移出伤员或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缓。尽可能用救护车运送伤员,可以使伤员平卧,减少运送途中的再损伤。
7、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情况有____。
A、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
B、驾驶员醉酒
C、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
D、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由于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8、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9、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____上标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A、车门外侧
B、出租汽车顶灯
C、机动车驾驶证
D、服务监督卡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服务监督卡上标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10、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车汽车驾驶()。
A、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
B、从报名参加考试之日起计算
C、从取得从业资格证之日起计算
D、考试通过之日算起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