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图所示,无障碍出租汽车与普通出租汽车服务标志的区别在于前者设有____。
A、无障碍专用标志
B、特殊服务收费标准
C、空车待租标志
D、电召标志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无障碍出租汽车应设有专用标志。
2、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事客运服务时应当做到____。
A、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设施
B、响应电召后按乘客预约时间准点到达
C、若未经已上车乘客的同意,不得另载他人
D、拒绝乘客中途改变目的地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一)满足乘客对设备服务的需求。(二)电召是预约服务的一种方式。(1)驾驶员在接到调度中心电召服务后,应按乘客要求准时到达约定地点。(2)乘客超出预约时间10分钟未出现,驾驶员应及时与调度中心联系,经同意后才能离开约定地点。(3)驾驶员在接到电召服务后,不能及时到达预约地点的,应提前向调度中心报告,重新安排车辆。(4)乘客上车后,驾驶员要向调度中心发送确认信息。(三)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
3、有些口气清新剂含有____,出租汽车驾驶员服用后可能导致“被酒驾”。
A、维生素
B、蛋白质
C、纤维素
D、酒精
答案:D
解释:有些口气清新剂含有酒精,出租汽车驾驶员服用后可能导致“被酒驾”。被认为是酒驾,肯定是含有酒精的东西。
4、驾驶出租汽车行驶中轮胎突然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该____。
A、加速行驶到停车场
B、猛踩制动踏板停车
C、松抬加速踏板,握稳转向盘
D、急转转向盘控制车身走向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当意识到爆胎时,驾驶员双手应该紧握转向盘,松抬加速踏板,极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若车辆已有转向,也不要过度矫正,应该控制住行驶方向的情况下,轻踏制动踏板(禁止紧急制动),使车辆缓慢减速,平稳停车,尽量将车逐渐停靠在路边。
5、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等保险属于附加险。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附加险是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等保险属于附加险。
6、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时,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绝对免赔率为____。
A、20%
B、15%
C、30%
D、5%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7、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
8、出租汽车驾驶员具有____等情形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A、持证人死亡的
B、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C、发生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D、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
答案:AB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有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1.持证人死亡的。2.持证人申请注销的。3.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被吊销的。5.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
9、出租车驾驶员可以在核定的范围外从事经营活动。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到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核定的范围外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参加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当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从业资格证。
10、出租汽车驾驶员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日期,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A、15
B、30
C、60
D、90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延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