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项做法符合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的要求?____
A、出租汽车在运营途中,如乘客改变目的地,应按乘客意愿重新选择合理路线
B、出租汽车在运营途中,遇有道路交通堵塞,需改变行驶路线时可以不征求乘客意见
C、出租汽车在运营途中,是否使用音响和空调是驾驶员的权利
D、发现乘客将物品遗留在出租汽车上时,确实找不到失主的可由驾驶员自行处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运营过程中遇交通堵塞、道路临时封闭或乘客改变目的地等需改变原行驶路线时,须征得乘客同意;满足乘客对出租汽车内设备设施及常备物品的需求主要包括:(1)驾驶员应根据乘客要求控制空调或升降车窗,使车厢内温度符合乘客意愿。(2)音响的使用符合乘客的意愿;乘客离开后,驾驶员应巡视车厢,将废弃物装入垃圾袋。若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若一时无法找到失主,应按规定及时上交处理,不得私自留用、索要酬金,甚至敲诈乘客。
2、下列哪些是文明行车行为?____
A、正确使用灯光喇叭
B、礼让正常超车、变更车道的车辆
C、道路拥堵时不加塞抢行
D、遇他人违法驾驶不赌气,谨慎驾驶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十大交通陋习”包括强行超车、随意并线,在塞抢行,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乱鸣喇叭,随意向车外抛洒物品,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和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乱行。驾驶员要杜绝驾驶陋习,保持良好心态,做到文明驾驶,这样才能不至于发生行车事故。
3、下列哪些情况易导致驾驶疲劳?____
A、坐姿不良,血液循环不畅
B、长时间行车
C、睡眠不足
D、车内空气质量差、通风不良
答案:ABCD
解释:以上选项都极易导致驾驶疲劳,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4、出租汽车计费常用术语____是指重车使用时按照行驶时间和里程同时计费的方式。
A、计程
B、计时
C、时距并计
D、往返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计费常用术语时距并计是指重车使用时按照行驶时间和里程同时计费的方式。
5、出租汽车经营者可以先招聘驾驶员并安排上岗,再组织其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6、《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是为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 ),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
A、诚信体系
B、退出机制
C、准入机制
D、长效管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是为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
7、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____上标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A、车门外侧
B、出租汽车顶灯
C、机动车驾驶证
D、服务监督卡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服务监督卡上标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8、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5分。
9、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____。
A、减速或停车避让
B、绕行通过
C、持续鸣喇叭通过
D、提前加速通过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一节:交通安全规则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一节: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10、出租车驾驶员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延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