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对乘客的提问应____。
A、根据自己的心情好坏回答
B、及时回答,不必顾及内容真实性
C、对自己不清楚的问题不予理会
D、主动、耐心、如实回答或解释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与乘客交流,要准确、耐心、热情地回答乘客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
2、如图,出租汽车进入隧道、涵洞时,驾驶员不应该____。
A、加速行驶
B、低于限速行驶
C、保持安全车距
D、顺序通行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出租汽车在进入隧道、涵洞时,不要加速行驶。
3、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做好伤病乘客的服务,对受伤的乘客.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____。
A、及时联系其亲属
B、协助乘客上车
C、为避免麻烦拒载
D、平稳驾驶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六节:特殊乘客的服务要求可知,对受伤乘客,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应无条件满足伤病者的租车需求。驾驶员应主动协助伤员上车,根据伤势的轻重,安排伤员躺卧在后排座位上,避免碰撞乘客受伤部位。对于病情严重且无人陪伴的的乘客,驾驶员宜设法与乘客家属或单位联系。
4、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禁忌?____
A、抢客、强行揽客
B、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气)站补充燃料
C、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
D、由乘客承担路桥通行费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5、汽车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工作时不应有异响、抖动或不正常打滑现象。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离合器:机动车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工作时 不应有异响、抖动或不正常打滑等现象。踏板自由行程应与该车型的技术要求一致。
6、驾驶出租汽车在凝冻路面行驶的注意事项有____。
A、安装防滑链
B、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C、不要在行车道停车
D、加速通过凝冻路面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通过冻路面时,应当降低车速、缓慢行驶、轻踩加速踏板和制动踏板。路面结冰附着力小,车轮易滑转和侧滑。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遇劫后,要注意自我保护,特别要注意____安全。
A、生命
B、财产
C、车辆
D、劫匪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遇劫后,要注意自我保护,在财产和生命安全面前,应首先考虑生命安全。
8、出租汽车运价标准是由____确定。
A、政府
B、出租汽车经营者
C、驾驶员
D、消费者协会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运价标准是由政府确定。
9、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____罚款。
A、10元以下
B、10元以上20元以下
C、20元以上200元以下
D、200元以上
答案:C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因此选择C。
10、继续教育周期出自出租车驾驶员()起计算。
A、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之日
B、从业资格注册之日
C、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之日
D、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之日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