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应____小费。
A、向乘客主动索要
B、向乘客礼貌收取
C、婉言谢绝乘客
D、向出租汽车经营者上交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按运营时计价器,按规定操作计价器收取车费。
2、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乘客上车时应该做到____。
A、车辆应与道路平行停靠,并在右侧上车
B、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驾驶员应主动开启车门,帮助乘客提拿行李
C、问清目的地后,请乘客上车
D、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允许乘客携带少量易燃、易爆物晶乘车
答案:A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1)乘客上车时,车辆应与道路平行停靠,驾驶员应引导乘客由右侧上车;乘客上车时,驾驶员应面向乘客主动问候;(2)主动协助乘客提拿行李,行李舱应由驾驶员开启和闭锁;(3)驾驶员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妇等乘客乘车,正确使用无障碍设施,协助乘客系好安全带;(4)乘客上车坐好后,驾驶员要问清乘客目的地,按乘客意愿选择合适路线,不得绕路。
3、出租汽车运营过程的基本特点是____作业。
A、一车多人
B、一人多车
C、单人单车
D、多车多人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特点之一是单人单车完成生产任务。
4、驾驶员克服和控制急躁、愤怒等消极情绪,有助于减少行车中道路交通事故。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在满意、愉快、高兴、欢喜时,反应灵敏度提高,行车精力充沛、精神集中。观察分析情况灵敏果断,操作迅速、敏捷、及时。这是一种增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保证。反之,驾驶员存在厌恶、愤怒、恐惧或悲哀等不良情绪时,感受能力降低,精神分散、无精打采、反应迟钝、操作迟缓,时有失误。这是一种减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潜在威胁。
5、雾天驾驶要打开雾灯、远光灯,降低车速,保持较大的跟车距离。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雾天行车,能见度低,驾驶员视野变窄、视线模糊,很迟才能看清前方障碍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打开前后雾灯和示廓灯,或打开近光灯起补充作用,并严格控制车速,根据能见度选择不同的车速和安全距离行驶。
6、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向同意合乘的乘客分别收取单独运送时产生的车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有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等行为。
7、驾驶出租汽车直线行驶,转向突然失控,正确的应急处置方法有____。
A、松抬加速踏板
B、根据情况,使用驻车制动器辅助制动
C、缓踩制动踏板
D、紧急制动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若车辆和前方道路情况允许保持直线行驶时,不可使用紧急制动;高速行驶的车辆,在转向失控的情况下使用紧急制动很容易造成翻车,应立即松抬加速踏板,抢挂低速档(俗称抢挡),减速,均匀而用力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进行辅助制动,当车速明显减弱时,轻踏制动踏板,让车辆缓慢平稳地停下。(2)当未安装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的车辆已偏离直线行驶方向,事故已经无可避免时,应果断地连续踩踏制动踏板,使车辆尽快减速停车,尽量缩短停车距离,减轻撞击力度。(3)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对道路上其他通行的车辆及行人发出示警信号,如开启危险报警闪灯、鸣喇叭或打手势等。
8、昏迷、休克伤病员保持平卧,下肢略抬高,保持呼吸道畅通,头部应____,以防呕吐物、分泌物误吸入呼吸道。
A、放平
B、面部朝上
C、向上仰
D、偏向一侧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昏迷、休克伤病员保持平卧,下肢略抬高,保持呼吸道畅通,头部应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分泌物误吸入呼吸道。
9、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A级、AAA级、AA级和A级表示。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10、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____。
A、6个月
B、1年
C、3年
D、5年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在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