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属于____。
A、车容车貌要求
B、车辆基本要求
C、服务标志要求
D、专用设施要求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车辆基本要求包括(1)车辆技术条件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国家汽车强制性检验要求;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符合《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车辆报废应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执行。(2)车辆应取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3)车辆应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核发的营运牌证。(4)车辆燃料消耗排放、内饰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5)车辆应按规定配置出租汽车标志顶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安全防范设施、消防材料等。
2、下坡行驶应控制车速,驾驶员应充分利用发动机的____减速,不得空挡滑行。
A、经济作用
B、牵阻作用
C、吸收作用
D、放热作用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出租汽车下坡行驶应控制车速,充分利用发动机牵阻作用减速,不得空档滑行,不得超车。上坡时应提前减档,低档行驶。
3、驾驶出租汽车通过跨海大桥时,要预防的危险因素之一是____。
A、横风
B、共振
C、水流
D、大气压
答案:A
解释:高速交警表示,他们一般会在跨海大桥的相关路段提前设置标识,司机在经过有“注意横风”之类警示告知牌的路段时就要提高注意力了,同时放慢车速。如果遇到横风,一定要握紧方向盘,用点刹的方式减速,并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驾驶距离,千万不要急打方向和猛踩刹车制动。一旦发现车辆偏移,应稍微向逆风方向转动方向盘,矫正行驶方向。
4、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应对复杂的交通冲突,增强____控制能力。
A、环境
B、车流
C、路面
D、情绪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在路遇到车流缓慢或者周边车辆有不文明驾驶行为时,容易产生急躁情绪,这对行车安全非常不利。
5、下列哪些路段禁止掉头?____
A、人行横道、铁路道口
B、有禁止掉头标志路段
C、窄路、弯道
D、桥梁、隧道
答案:ABCD
解释:以下地方禁止掉头:1、有禁止掉头标志的地点,禁止掉头;2、有禁止左转标志、标线的地点,禁止掉头;3、在铁路口,禁止掉头;4、在人行道上,禁止掉头;5、在桥梁上,禁止掉头;6、在急弯处,禁止掉头;7、在陡坡上,禁止掉头;8、在隧道中,禁止掉头;9、在易发生危险路段,禁止掉头。
6、车辆高速行驶,遇转向突然失控时,驾驶员应使用紧急制动尽快将车停下,防止事故发生。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若车辆和前方道路情况允许保持直线行驶时,不可使用紧急制动;高速行驶的车辆,在转向失控的情况下使用紧急制动很容易造成翻车,应立即松抬加速踏板,抢挂低速档(俗称抢挡),减速,均匀而用力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进行辅助制动,当车速明显减弱时,轻踏制动踏板,让车辆缓慢平稳地停下。(2)当未安装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的车辆已偏离直线行驶方向,事故已经无可避免时,应果断地连续踩踏制动踏板,使车辆尽快减速停车,尽量缩短停车距离,减轻撞击力度。(3)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对道路上其他通行的车辆及行人发出示警信号,如开启危险报警闪灯、鸣喇叭或打手势等。
7、驾驶出租汽车行驶在积雪路面,不安装防滑链容易导致____.
A、车速过快
B、车胎爆裂
C、车辆侧滑
D、制动失效
答案:C
解释:防滑链有效增强车辆在雪道的附着力,保证了在冰雪道路上行驶的稳定性,具有起步不打滑、行驶时不侧滑、刹车距离短的优点。
8、事故现场采用人工呼吸方法抢救伤员时,要设法排除伤员嘴和咽喉中的异物。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抢救时,应抬起患者下颌使呼吸道畅通。抢救不能起作用时,抢救者必须仔细检查患者嘴和咽喉内是否有异物,设法吸出和清除异物后,继续实施抢救。
9、在道路交通事故或乘客意外事件发生后,驾驶员抢救休克伤员的措施包括( )。
A、保持伤员平卧
B、下肢略抬高
C、对体温过低者采取保暖措施
D、拍打胸部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昏迷、休克伤病员保持平卧,下肢略抬高,保持呼吸道畅通,头部应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分泌物误吸入呼吸道。体温过低者应保温,盖上棉被或衣服,高烧别人应采取降温措施。密切关注呼吸、心率、血压、尿量等情况。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