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内容包括: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文明行车、诚信经营。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工作性质、社会职责和服务特点,其职业道德的内容包括:“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文明行车、诚信经营”。
2、车辆高速行驶,遇转向突然失控时,驾驶员应使用紧急制动尽快将车停下,防止事故发生。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若车辆和前方道路情况允许保持直线行驶时,不可使用紧急制动;高速行驶的车辆,在转向失控的情况下使用紧急制动很容易造成翻车,应立即松抬加速踏板,抢挂低速档(俗称抢挡),减速,均匀而用力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进行辅助制动,当车速明显减弱时,轻踏制动踏板,让车辆缓慢平稳地停下。(2)当未安装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的车辆已偏离直线行驶方向,事故已经无可避免时,应果断地连续踩踏制动踏板,使车辆尽快减速停车,尽量缩短停车距离,减轻撞击力度。(3)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对道路上其他通行的车辆及行人发出示警信号,如开启危险报警闪灯、鸣喇叭或打手势等。
3、下列哪些情绪不利于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行车?____
A、工作压力大,紧张焦虑
B、遇亲人病故,伤感抑郁
C、意外中奖,兴奋激动
D、情绪平和、稳定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在满意、愉快、高兴、欢喜时,反应灵敏度提高,行车精力充沛、精神集中。观察分析情况灵敏果断,操作迅速、敏捷、及时。这是一种增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保证。反之,驾驶员存在厌恶、愤怒、恐惧或悲哀等不良情绪时,感受能力降低,精神分散、无精打采、反应迟钝、操作迟缓,时有失误。这是一种减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潜在威胁。
4、火药、炸药、起爆药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____。
A、氧化性物质
B、易燃固体
C、爆炸品
D、毒害品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六节:危险品的识别与处置可知,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如火药、炸药、起爆药、雷管、引信、弹药、烟花爆竹等。其主要危险是爆炸性。
5、下列物质中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是____
A、火柴
B、氯气
C、黄磷
D、电石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六节:危险品的识别与处置可知,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是指遇到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如电石、钠等。
6、车辆一级维护作业的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一级维护是由汽车维修企业负责实施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的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7、下图所示为胸外心脏按压法的正确做法。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心脏挤压定位,救护人一手食指、中止并拢,沿伤员一侧肋弓向上滑行至两侧肋弓交界处,另一手掌根紧靠食指放好,按压部位在胸骨下1/2处。
8、实施心肺复苏抢救时,口对口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操作,每____分钟停止一次操作,检查呼吸与循环。
A、1~2
B、3~4
C、5~6
D、7~8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实施心肺复苏抢救时,口对口人工吹气与胸外按压操作反复进行,吹气、挤压之比为2:15,每次3-4分钟停止一次操作,检查呼吸与循环。
9、下列哪些情形不能超车?____
A、前车正在转变、掉头、超车的
B、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C、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D、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答案:ABCD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