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与乘客交流中应该做到____。
A、耐心、热情地回答乘客提出的问题
B、不传播虚假信息和不文明内容
C、乘客之间交流时不要随意插话
D、尊重乘客,不要说乘客禁忌的事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与乘客交流,(1)要准确、耐心、热情地回答乘客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2)若乘客是外地游客,可根据乘客的需要,适当介绍当地的特色旅游景点、风土人情、历史故事、地方特产等。(3)乘客之间交流时不要随意插话、打断。(4)与乘客交流时要尊重乘客,不讲乘客禁忌的事。(5)在运营中如与乘客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情绪要自控、态度要冷静、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明,虚心听取乘客的批评意见,做到以理服人、以诚服人、得理让人,不强词夺理。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驾驶员应主动请有关部门调解处理。
2、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收费中应该做到____。
A、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唱收唱付,打印发票
B、涉及电召费、路桥通行费等其他费用的,应讲清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乘客交付票据
C、收费完毕后,将空车待租标志灯竖起,计价器计费金额清零
D、即使装有刷卡设备,也可以坚持要求乘客给付现金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收费时,(1)车辆停稳后,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报清当次业务费用。打印的发票应完整、字迹清楚,交予乘客。在收费时,应唱收唱付,付费后向乘客道谢。装有刷卡的设备,应接受乘客刷卡付费要求。(2)涉及路桥通行费等其他费用的,应讲清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乘客交付票据。(3)收费完毕后,将空车待租标志竖起,计价器计费金额清零。
3、下列哪项不属于对出租汽车号牌的要求?____
A、字迹清晰
B、固定端正
C、无遮挡物、反光物
D、定期更新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车容车貌要求,出租汽车车辆牌照字迹清晰,固定端正,无遮挡物、反光物。
4、若乘客提出的下车地点为禁停路段或车辆难进难出的小街小巷,驾驶员应向乘客解释后,尽量就近停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对于乘客提出的下车地点,驾驶员应尽量满足,如遇到禁停路段或车辆难进难出的的小街小巷,应做好解释,取得乘客理解,然后尽量就近停车。
5、易燃液体一旦起火,不可用水扑救。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着火时,人们往往立即想到的是用水来灭,但有些火灾却是不能用水来扑救的。如果易燃液体密度比水小,就不应该用水,因为易燃液体会浮在水面继续燃烧。 所以本题错误。
6、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时,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绝对免赔率为____。
A、20%
B、15%
C、30%
D、5%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内,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内,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的,应当在20日内向原注册机构报告,并申请注销注册。
8、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9、出租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使用服务忌语的扣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使用服务忌语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10、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