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包括驾驶和____两个方面
A、安全
B、服务
C、心理
D、语言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提高技能是加强修养的外在表现,主要包括驾驶和服务两方面能力。
2、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乘客遗留物品,若找不到失主,可自行处理。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乘客离开后,驾驶员应巡视车厢,将废弃物装入垃圾袋。若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若一时无法找到失主,应按规定及时上交处理,不得私自留用、索要酬金,甚至敲诈乘客。
3、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禁忌?____
A、等候乘客时,鸣喇叭催促乘客
B、乘客交谈时,随意插话、向乘客传播谣言
C、在乘客面前剔牙、挖鼻孔
D、主动下车搀扶老年乘客上车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4、如图所示,如果轮胎有箭头则表示其方向性,左右车轮可以互换安装。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轮胎磨损到磨耗标记处,必须予以更换。轮胎的使用极限是残留花纹深度小于1.6毫米时。为了解轮胎是否已到使用极限,一般在轮胎上都设置了极限磨损记号。
5、____是燃料在高温富氧的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物质。
A、一氧化碳(CO)
B、氮氧化物(Ox)
C、碳氢化合物(HC)
D、微粒物(PM)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三节:汽车环保知识可知,氮氧化物(NOx)是在高温、富氧的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物质。
6、交付乘客的出租汽车发票,可以不必与计价器显示金额吻合。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驾驶员如果存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出具相应车费票据、不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等违规行为,将面临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7、乘客乘坐出租汽车过程中如遇等候时,等候费由计价器自动加价。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运送乘客途中,如乘客因故需要短暂离开出租汽车,要求驾驶员停车等候,驾驶员应尽量配合。等候期间,计价器一般正常开启。未到约定时间,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
8、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情况有____。
A、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
B、驾驶员醉酒
C、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
D、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由于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9、出租汽车驾驶员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举报。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举报。经核实举报属实的,应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予以变更。
10、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____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