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项不属于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修养的措施?____
A、钻研服务技巧
B、改善知识结构
C、强调经济效益
D、不断提高安全驾驶技能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驾驶员需要在从业过程中,不断摸索车辆性能,掌握必要的维修技能;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和线路选择能力,平稳、安全、快捷、高效地服务;不断学习服务心理学知识,用周到的服务,满足乘客的正当需求。
2、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乘客遗留物品,一时无法找到失主时,正确的做法是____。
A、按规定及时上交
B、自己留用
C、寻找失主索要酬金
D、丢弃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乘客离开后,驾驶员应巡视车厢,将废弃物装入垃圾袋。若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若一时无法找到失主,应按规定及时上交处理,不得私自留用、索要酬金,甚至敲诈乘客。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员保护现场时错误的做法是____。
A、将散落物收集到安全地方
B、用石灰、绳索等标围现场
C、保护车辆、人员留下的痕迹
D、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车辆、人员等遗留的痕迹,对散落物不得随意挪动位置。在警察到来之前,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为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员的,应在其原是位置利用石头、砖头、石灰等做好标记。
4、一般来说,行车中驾驶员____左右的有效信息是靠视觉获得的,所以视觉特性对安全行车有重大影响。
A、30%
B、50%
C、70%
D、90%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一般来说,行车中驾驶员90%左右的有效信息是靠视觉获得的,所以视觉特性对安全行车有重大影响。
5、行车中出现不利于安全行车的异常情绪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____。
A、与乘客闲谈,舒缓情绪
B、集中精力观察路况
C、必要时短暂停车休息,调整心态
D、进行心理暗示,放松心情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在满意、愉快、高兴、欢喜时,反应灵敏度提高,行车精力充沛、精神集中。观察分析情况灵敏果断,操作迅速、敏捷、及时。这是一种增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保证。反之,驾驶员存在厌恶、愤怒、恐惧或悲哀等不良情绪时,感受能力降低,精神分散、无精打采、反应迟钝、操作迟缓,时有失误。这是一种减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潜在威胁。
6、遇到乘客携带危险品乘车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耐心告知乘客,危险品不能携带乘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六节:危险品的识别与处置可知,遇到乘客携带危险品乘车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告知乘客,危险品不能携带乘车,可通过将危险品交由有相应运输资质的单位托运等方式自行处理,否则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驾驶员应该耐心细致地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由此引发矛盾纠纷。
7、行车速度过慢,发动机的热效率低,相对的污染物排放会少。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三节:汽车环保知识可知,行车速度过快或过慢,汽车所消耗燃料越多,相对的污染物排放也会更多。
8、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答案:ABCD
解释:道交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二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