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如乘客改变目的地,驾驶员____。
A、可让乘客下车
B、应按新目的地重新选择合理路线
C、可加收车费
D、将乘客直接送达原目的地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如乘客改变目的地,驾驶员应按新目的地重新选择合理路线。
2、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电召服务预约后,应该____。
A、按乘客要求准时到达约定地点
B、乘客未准时在约定地点出现,则即刻离开
C、仍可就近搭载路边扬手招车乘客
D、在乘客上车后,向调度中心发送确认信息
答案:A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电召是预约服务的一种方式。(1)驾驶员在接到调度中心电召服务后,应按乘客要求准时到达约定地点。(2)乘客超出预约时间10分钟未出现,驾驶员应及时与调度中心联系,经同意后才能离开约定地点。(3)驾驶员在接到电召服务后,不能及时到达预约地点的,应提前向调度中心报告,重新安排车辆。(4)乘客上车后,驾驶员要向调度中心发送确认信息。
3、跟车行驶时,要预见前车随时可能转向、减速或紧急制动,能够提前采取措施以确保安全。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跟车行驶时,要预见前车随时可能转向、减速或紧急制动,能够提前采取措施以确保安全。
4、服务禁忌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侵犯乘客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服务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5、出租汽车计价器显示的车费不包含____。
A、路桥通行费
B、计程费用
C、计时费用
D、起步运价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计价器显示的车费不包含车辆通行费,一般不含燃油附加费,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向乘客告之并做好解释工作,如实向乘客收费,不得向乘客收取返程的通行费。
6、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加1分
B、加3分
C、加5分
D、加10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1分。
7、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____等内容。
A、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B、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情况
C、违法行为记录
D、继续教育记录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情况、违法行为记录、继续教育记录内容。
8、签订出租汽车合同,是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依法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二节:合同签订可知,签订出租汽车合同,是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依法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9、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____罚款。
A、10元以下
B、10元以上20元以下
C、20元以上200元以下
D、200元以上
答案:C
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