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客乘坐出租汽车时,从车内往车窗外扔东西,驾驶员应当____。
A、礼貌劝阻
B、默许
C、批评教育
D、及时停车捡回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驾驶员驾车时,不得吸烟、接打手机、用车载电台聊天、向车外吐痰、乱扔废弃物。同时,要劝阻乘客车内吸烟、将头手伸出窗外、乱扔废弃物等不安全或不文明行为。
2、如图所示,出租汽车进入专用站点候客时,驾驶员____。
A、可以下车私自揽客
B、根据自己需要挑选乘客
C、根据乘客需要就近上客
D、服从站点管理按序排队、顺序发车、不挑乘客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进入出租汽车服务站点,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文明排队,车内等候,按序走车,服从引导调度,不得私自揽客。
3、出租汽车服务证照不包括____。
A、身份证
B、道路运输证
C、从业资格证
D、服务监督卡(牌)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出租汽车服务证包括车辆年检审验合格证、车船使用税缴讫证、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服务监督卡(牌)等证件。
4、出租汽车驾驶员承租时的服务内容包括____。
A、出租汽车竖起空车待租标志后,驾驶员应做到有车必供,不拒载、不挑客
B、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靠或临时上、下客的路段载客
C、进入出租汽车站点经营的要按序停靠、载客,服从站点管理人员的管理与调派
D、电话预约租车应遵守信用,准时到达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承租时,应注意(1)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路段或服务站点停车载客。(2)进入出租汽车服务站点,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文明排队,车内等候,按序走车,服从引导调度,不得私自揽客。(3)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服务: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收拦车;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传染性等违禁物品乘车;醉酒、精神病患者等自主行为能力受限者在无人陪同或监护下乘车;乘客目的地超出省、市、县境或夜间去偏远、冷僻地区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乘客的要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4)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
5、遇到盲人扬手招车,出租汽车驾驶员应该____。
A、打开车门,提醒乘客小心上车
B、打开车门,等候乘客上车
C、假装没看见,直接避开
D、主动下车,将盲人引至车内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六节:特殊乘客的服务要求可知,遇到盲人乘客,驾驶员要主动下车,迎上前去,将盲人引至车内。盲人主要依靠声音判断外界事物,驾驶员说话要格外和气、亲切,以消除盲人的戒备心理。
6、驾驶员的个性心理特征对安全行车没有影响。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的个性心理特征对安全行车有直接的影响。良好 心里特征表现为行车中头脑清醒、判断迅速、反应迅速、操作敏捷、行动果断。良好的心理特征能够产生积极的增力作用,有利于保障交通安全,而不良的心理特征则会产生消极的减力作用。因此,驾驶出租汽车时,只有保持良好的个性心理特征,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7、装有防抱死制动系统的汽车采取制动措施时,感觉到制动踏板发生振颤,是防抱死制动系统正常的工作特性。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采取紧急制动时,感觉到制动踏板发生振颤,是防抱死制动系统(ABS)正常的工作特性,不是制动系统有故障。
8、正常人每分钟呼吸____次。
A、8-15
B、20-30
C、12-18
D、D10-12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正常人每分钟呼吸12-18次。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20分。
10、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____
A、有违法行为的
B、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
C、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
D、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在1年内
答案: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