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下图所示的交通事故中,有关事故责任认定,正确的说法是什么?
A、B车违反交通信号,所以B负全责
B、B车不得妨碍被放行的车辆,所以B车负全责
C、直行车辆不得妨碍左转车辆,所以A车负全责
D、右侧方向的车辆具有优先通行权,故B车负全责
答案:B
解释:根据路口信号灯,虽然B车可以左转,但应该避让可以直行的A车。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的车辆正在被其他车辆超越时,若此时后方有跟随行驶的车辆,应怎样做?
A、继续加速行驶
B、稍向右侧行驶,保证横向安全距离
C、靠道路中心行驶
D、加速向右侧让路
答案:B
解释:正确答案:B 驾驶的车辆正在被其他车辆超越时,稍向右侧行驶,保证横向安全距离。
4、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A、5
B、2
C、3
D、1
答案:C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5、高速公路上同时有最高和最低速度限制,因为过快或者过慢都容易追尾。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图中的车撞倒了隔离带,属于损坏公共财物,所以需要先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鉴定。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6、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和黄灯组成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嗯,目前我还没见到过其他颜色的灯。
8、在交叉路口遇到这种情况享有优先通行权。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右转让左转。
9、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到50%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3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10、夜间会车时,若对方车辆不关闭远光灯,可变换灯光提示对向车辆,同时减速靠右侧行驶或停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夜间安全驾驶知识中第三条就有:“夜间会车应当在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若对方车辆不关闭远光灯,可连续变换灯光提示对向车辆。当遇对面来车仍不关闭远光灯是,应及时减速靠右侧行驶或停车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