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几分?
A、12分
B、6分
C、3分
D、9分
答案:B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2、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时,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可以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3、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过水路面
B、漫水桥
C、渡口
D、船用码头
答案:C
解释:渡口: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谨慎驾驶。设在车辆渡口以前适当位置。
4、在高速公路行驶,遇到图中所示的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应怎样放置危险警告标志?
A、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放置警告标志
B、在车后50米处放置警告标志
C、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在适当位置放置警告标志
D、在车后150米以外放置警告标志
答案:D
解释:高速公路上设置警告标志应当在150米以外,同时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5、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驾驶人这种尝试排除故障的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三处错误:1.应立即开启危险警报闪光灯,利用车辆惯性,将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右侧露肩听下,尽量不要占用行车道;2.车辆停放好后,驾驶人和乘车人从路外侧的车门尽快离开车辆,转移到右侧的露肩或者应急车道内,如需到车内或车下进行维修,也应由外侧的车门出入;3.要把故障车警告标志放置在来车方向150米处,并立即报警,如果是夜间,还必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6、在这段道路上不能掉头。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黄色实线是不可以压的,况且是弯道不能掉头。
7、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多少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A、三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十日
答案:A
解释:《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三)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四)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五)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六)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8、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是多长时间?
A、14个月
B、12个月
C、10个月
D、6个月
答案:B
解释:常识题,积分周期为一年
9、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A、主要责任
B、次要责任
C、同等责任
D、全部责任
答案:D
解释: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均承担全部责任。
10、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