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因居住地发生变化,提出变更考试场地申请,不得超过几次?

A、2

B、1

C、5

D、3

答案:D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因当地尚未设立科目二考场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2、遇到这种情况时怎样行驶?

A、禁止车辆在两侧车道通行

B、减速进入两侧车道行驶

C、进入右侧车道行驶

D、加速进入两侧车道行驶

答案:A

解释:俩侧车道都是红灯都不可以通行所以是禁止车辆在两侧车道通行。

3、这辆在高速公路上临时停放的故障车,警告标志应该设置在车后多远处?

A、150米以外

B、50-150米

C、50-100米

D、50米以内

答案:A

解释:亲们注意了,高速公路是150米以外,道路是50--100米

4、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多少年以上,可以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A、1

B、5

C、3

D、2

答案:D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二)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申请增加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四)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5、出现晕厥、恶心、乏力、幻想等影响安全行车的现象时,驾驶人不应驾驶机动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驾驶人在生病等身体状态不佳的情况下开车,注意力和反应力会大大降低,动作不协调,准确性也会下降,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当出现晕厥、恶心、乏力、幻想等影响安全行车的现象时,驾驶人不要驾车。

6、驾驶人行车中看到注意儿童标志的时候,应怎样做?

A、加速行驶

B、绕道行驶

C、谨慎选择行车速度

D、保持正常车速行驶

答案:C

解释:祖国的花朵,当然要保护了。

7、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8、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一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凡是逃逸的都是12分.

10、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述规定泛指各类交通事故,只要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就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而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惩罚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轻重无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科目一模拟考试(100题)
相关内容 周口c1模拟考试 黄南驾考c1仿真考试 盱眙驾照考试考试 2025南充小车理论题 机动车驾驶科目一三考试练习 2025机动车考试题科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