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快速通过。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六条规定:车辆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必须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多长时间?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答案:B
解释: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期间为1年。
3、红色圆圈内标线含义是什么?
A、临时停靠站
B、大客车停靠站
C、公交车停靠站
D、应急停车带
答案:C
解释:都写了公交站了,不许选错了
4、驾驶人一边驾车,一边打手持电话是违法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以后所有“违章”行为变为“违法”行为。
5、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6、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满12分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A、注销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B、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C、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D、扣留机动车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多少分?
A、3分
B、1分
C、6分
D、12分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8、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9、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10、驾驶有以下哪种情况时,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A、处理完所有违法行为后累积记分未达12分
B、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
C、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D、实习期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1.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2.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二)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三)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四)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五)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