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谁承担责任?
A、学员
B、教练员
C、学员和教练员
D、学员或教练员
答案:B
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2、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收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对驾驶人处以()的处罚。
A、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B、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2分
C、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D、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答案:C
解释: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通行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行道内停车的,处二百元罚款;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
4、在操纵加速踏板时,以下做法正确的是什么?
A、轻踏、急抬
B、重踏、缓抬
C、轻踏、缓抬
D、重踏、急抬
答案:C
解释:操纵加速踏板时,要靠脚的感觉操作,不要用眼睛看踏板;踩下踏板,发动机转速提高,动力增加,抬起踏板,发动机转速降低,动力下降;操纵时要“轻踏、缓抬”,切忌忽抬忽踩。
5、这种停车标线含义是什么?
A、专用待客停车位
B、专用上下客停车位
C、固定停车方向停车位
D、机动车限时停车位
答案:C
解释:这是停车位,车头要按箭头位置,停反了肯定会有人找你事儿~~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故障或事故时,应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当遵守两大原则:一是确保人员安全;二是预防二次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一定要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二次伤害。车靠边:一旦发生事故后人员切记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硬路肩或者就近出口驶离。人撤离:无论车辆能不能移动,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是最要紧的,发生事故后,应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的安全地带。即报警:撤离后,请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12122。
7、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轻型牵引挂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8、驾驶人进入驾驶室前,首先要观察机动车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上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注意“进入驾驶室前”,也就是上车前。上车前,要从驾驶室车门外开始,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及周边情况,查看车底,车后有无异常情况,如玩耍的小孩,确认安全后再上车。因此本题做法正确。
9、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公安部123号令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10、机动车驾驶人已超过准驾年龄,应到车管所换领可驾驶的准驾车型驾驶证,逾期未办理,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有前两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