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因当地尚未设立科目二考场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2、高速公路因发生事故造成堵塞时,可在右侧紧急停车带或路肩行驶。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在高速公路因发生事故造成堵塞的情况下,右侧紧急停车带是供救援车辆使用的。
3、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驾驶证与行驶证,否则会被扣留车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因此本题说法正确。
4、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看清题目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不是先死亡再逃逸的,所以应该是7年以上。造成重伤,没有死亡,且没有跑的,是三年以下。直接撞死逃逸的,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没撞死跑了,但是耽搁救疗时间致死的是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5、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不包括下列哪项?
A、警告
B、罚款
C、暂扣
D、训诫
答案:D
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因此不包括训诫,选D。
6、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十字交叉路口预告
B、互通式立体交叉预告
C、Y型交叉路口预告
D、环行交叉路口预告
答案:B
解释:互通式立体交叉由直行车道、匝道、匝道连接部、立体交叉跨线桥和其他交通设施等组成。。。可分为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和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可分为三岔交叉、四岔交叉和多岔交叉。
7、收费停车位的停车标线是什么颜色?
A、蓝色
B、白色
C、黄色
D、红色
答案:B
解释:停车位标线标示车辆停放的位置,可在停车场或路边空地、车行道边缘或道路中间适当位置设置。标线颜色不同表示的含义不同:1、颜色为白色的泊位,表示此停车位为收费停车位,多位于人行道及退缩线上,适用于交投公司停车收费管理;2、颜色为黄色的泊位,表示此停车位为专属停车位,适用于承租的车位或有关单位申请设置的,供办公、方便群众车辆停放的车位;3、颜色为蓝色的泊位,表示此停车位为免费停车位,适用于政府部门办公场地周边规划的泊位。
8、如图所示,在这种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要停车让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有人通过人行横道,停车让行吧。
9、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可以通过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二)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三)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四)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五)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10、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多少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A、二日
B、一日
C、三日
D、五日
答案:C
解释:《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对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一次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