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人因死亡、身体不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如何处理?
A、注销其行驶证
B、注销其驾驶证
C、扣留机动车
D、罚款
答案:B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死亡的;(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三)提出注销申请的;(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2、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述规定泛指各类交通事故,只要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就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而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惩罚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轻重无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能够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4、夜间驾驶机动车在窄路、窄桥会车怎样使用灯光?
A、关闭所有灯光
B、开启近光灯
C、关闭前照灯
D、开启远光灯
答案:B
解释:记住,只有在没有路灯或者没有照明的情况下才能用远光灯,一般都用近光灯。
5、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多少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A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6、当驾驶人服用的药物对驾驶行为可能有影响时,不应驾驶机动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驾驶人因疾病服用一些药物时,一定要了解所服药物如何正确服用,是否会有影响驾驶的副作用,避免药物对驾驶人的心理、生理产生不良影响,妨碍安全行车。因此,驾驶人在服药期间,不应驾驶机动车。药物副作用影响安全驾驶主要表现在:头昏、眩晕、视物模糊、视力下降、乏力、嗜睡、注意力分散等,影响驾驶人判断的准确性及反应能力、动作协调能力下降,易导致交通意外。
7、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事故可不报警。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8、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一次记1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9、下列属于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的是?
A、驾驶车辆累计里程
B、身体是否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C、驾驶证有效期
D、机动车检验情况
答案:B
解释: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2.驾驶人身体条件情况;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10、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多少日内,查验机动车?
A、十日
B、五日
C、一日
D、三日
答案:D
解释:《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