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人有下列哪种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
A、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B、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C、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D、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答案:C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2、在道路上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从两侧超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任何情况下都要记得,只能左侧超车。
3、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联系电话、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申报变更信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4、遇到这种情况的路口怎样通过?
A、左转弯加速通过
B、加速直行通过
C、右转弯加速通过
D、确认安全后通过
答案:D
解释:前方是警告性的黄灯,所以此路口是确认安全后通过。
5、这属于哪一类标志?
A、警告标志
B、禁令标志
C、指示标志
D、指路标志
答案:C
解释:指示标志的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指路标志用以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禁令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 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
6、前轮胎爆裂已出现转向时,驾驶人不要过度矫正,应在控制住方向的情况下,应怎样做,使车辆缓慢减速?
A、采取紧急制动
B、使用驻车制动
C、轻踏制动踏板
D、迅速踏下制动踏板
答案:C
解释:A是踩脚刹,B是拉手刹,D是也是踩脚刹,都是属于迅速减速,危险。
7、发生无人员伤亡的、财产轻微损失的交通事故后,以下做法正确的是什么?
A、必须报警,等候警察处理
B、开车离开现场
C、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然后将车辆移至路边等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D、停在现场保持不动
答案:C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8、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123号令,已明确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审验时自己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9、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识题,小车都开不好,还要牵引挂车,安全第一。
10、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