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涉水后,应保持低速行驶,怎样操作制动踏板,以恢复制动效果?
A、持续重踏
B、间断重踏
C、持续轻踏
D、间断轻踏
答案:D
解释:间断轻踏,给刹车片一些温度可以蒸发一些水,恢复制动。
2、这个导向箭头是何含义?
A、指示前方右转弯
B、指示前方掉头
C、指示前方直行
D、指示向左变道
答案:A
解释:指示前方右转弯,请记住了哦.
3、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时要在车后50米以内设置警告标志。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所以不是在50米内,应该是50米以外100米内。扩展提示:记不记得在高速公路上要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
4、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高速公路界牌编号
B、高速公路里程编号
C、高速公路命名编号
D、高速公路路段编号
答案:C
解释:国的第一个大写字母g,就是国道。省道是s,县道是x,乡是y。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12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构成犯罪的驾驶人,将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吊销机动车证的为二年,撤消机动车证的为三年,以醉酒吊销五年,因逃跑而吊销是终身,叫“吊二撤三醉五逃终身”
7、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多长时间为实习期?
A、6个月
B、12个月
C、3个月
D、2年
答案:B
解释:常识题
8、机动车发生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有权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神,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9、高速公路上行车,如果因疏忽驶过出口,应怎样做?
A、在原地倒车驶回
B、继续向前行驶,寻找下一个出口
C、立即停车
D、在原地掉头
答案:B
解释:高速路上掉头或者停车是非常非常危险的动作。
10、关于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以下错误的说法是什么?
A、车辆管理所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码不变
B、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可以继续使用
C、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可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号牌
D、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答案:B
解释:《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