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9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2、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可以驾驶机动车独立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实习期上高速公路行驶,需要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超过规定时速20%的,一次记12分,罚款200元。
4、遇到图中这种有车道信号灯的路段,应该选择哪条车道行驶?
A、选择任一车道行驶
B、选择左侧车道行驶
C、选择右侧车道行驶
D、选择中间车道行驶
答案:D
解释:箭头灯中绿灯都指向中间车道,明显应该选择中间车道。
5、驾驶的车辆正在被其他车辆超越时,应怎样做?
A、继续加速行驶
B、减速,靠右侧行驶
C、靠道路中心行驶
D、加速让路
答案:B
解释:我们都应该让。安全行驶。
6、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时开启右转向灯。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时开启右转向灯。这个是对的。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车驶回原车道时立即开启右转向灯。这个是错的。不能立即。要等与超车车辆拉开一定距离才可以。
7、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学法减分时,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3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8、驾驶人有下列哪种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A、驾驶货车运载爆炸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的
B、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的
C、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D、驾驶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答案:C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9、饮用少量啤酒不影响驾驶操作可以短距离驾驶机动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只要饮酒就不开车。本题题干描述有误,因此本题答案应为错误。
10、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条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