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什么踏板 ?
A、加速踏板
B、离合器踏板
C、制动器踏板
D、驻车制动器
答案:C
解释:分别是离合,刹车,油门,制动踏板又称脚刹。
2、以下哪个指示灯亮时,提醒驾驶人安全带插头未插入锁扣?
A、图1
B、图2
C、图3
D、图4
答案:A
解释:记住就可以了,其他图标是什么?去“交通标志”里学习一遍吧。
3、机动车购买后尚未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如何做?
A、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B、带上身份证
C、直接上路行驶
D、在车窗上张贴合格证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4、申请人因居住地发生变化,提出变更考试场地申请,不得超过3次。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因当地尚未设立科目二考场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5、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B、禁止直行和向左变道
C、允许直行和向左变道
D、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
答案:A
解释: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此标志设在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6、这一组交通警察手势是什么信号?
A、右转弯信号
B、减速慢行信号
C、左转弯待转信号
D、靠边停车信号
答案:A
解释:交警的面部对着哪个方向就是在指挥哪个方向的车,伸右手向左拐弯,伸左手向右拐弯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6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2013《123号令-附件2》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重新考《科目一》]:(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哪里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A、转入地
B、检验地
C、登记地
D、暂住地
答案:C
解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9、驾驶人有下列哪种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A、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B、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C、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D、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答案:D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10、小型载客汽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