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以下哪种行为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A、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B、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C、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的
D、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答案:D
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小型载客汽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4、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机动车驾驶人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三)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八十一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5、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会受到下列何种处罚?
A、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B、处15日以下拘留
C、一次记6分
D、吊销机动车行驶证
答案:A
解释:超速50%的,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并处吊销驾驶证,不是行驶证。
6、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一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7、这属于哪一类标志?
A、警告标志
B、禁令标志
C、指示标志
D、指路标志
答案:C
解释:指示标志的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指路标志用以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禁令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 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
8、学员在符合规定的学习驾驶过程中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申请人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由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
9、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10、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通行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行道内停车的,处二百元罚款;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